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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张家口市沙岭子医院精神康复治疗中心项目施工-专业工程暂估价(室内精装修等)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市沙岭子医院精神康复治疗中心项目以张行审{(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市沙岭子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统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略)%,招标人为张家口华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张家口市沙岭子医院精神康复治疗中心项目施工-专业工程暂估价(室内精装修等)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略)
项目实施地点:(略)
招标方式:(略)
计划工期:(略)
2.2 招标范围:(略)
2.3 标段划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4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CA证书加密上传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负责。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略)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略)
9.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张家口市沙岭子医院精神康复治疗中心项目施工-专业工程暂估价(室内精装修等) | 投标人/供应商 | (略) |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