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资质低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与“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略)〕(略)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名录范围的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略) 2.财务低要求 (略)年度的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注:(略) 3.业绩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略)年(略)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包含机电工程)施工项目。 注:(略) 4.主要人员低要求 项目经理:(略) 项目总工:(略) 注:(略) (2)机电工程相关专业:(略) 5.其他资格审查条件 (1)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且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2)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在近三年中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未因重大、特大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受到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的通报; (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在近三年中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资质低要求;同一专业工程由多个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时,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在同一标段内,联合体各方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应满足3.1款的要求,其中财务低要求、主要人员低要求是对联合体牵头人的要求。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 8.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略)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略)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略)年(略)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略)年度或交通运输部(略)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以联合体成员中信用评价等级较低的为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