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方承诺:(略)
(2)意向承租方承诺:(略)
(3)房屋目前为毛坯,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内需自行进行现场勘察和充分了解物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处于在租状态、房屋权属、土地性质、规划、位置、大小、物业条件、证照办理情况、装修改造所需必要条件等)、存在的瑕疵及今后装修改造的经营风险,并自行就该物业情况与办理证照、消防等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对经营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涉及营业相关证件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确认并知悉房屋在租现状,接受以项目现状进行交付,未进行实地勘察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对出租标的现状及交付条件确认,责任自负。
(4)承租期间承租方根据需要自行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所有结构进行加固、拆除、装修、改造、维修等并承担相关费用,但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房屋初始功能设计及房屋初始消防设计功能,改造装修的所有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书面提交出租方备案并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本次出租标的以现状交付,本中心向意向承租方提供的基本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出租标的有本中心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故本中心对出租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审慎决策。
(6)本中心受出租方委托仅发布本招租公告基本信息,具体交易事项由出租方自行组织,未尽事宜请与出租方联系,以出租方解释为准。关于出租方和承租方之间具体权利义务的约定,以双方签订的书面租赁合同的内容为准。
(7)本项目自承租方确定之日起视为进场交易成交,交易双方须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计费金额为成交总租金)。
(8)相关银行账户信息:(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