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韩家园林业局森林防灭火能力提升工程(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韩家园林业局森林防灭火能力提升工程(一期)项目已由《韩家园林业局关于《韩家园林业局森林防灭火能力提升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兴安岭韩家园林业局,建设资金来源林地林木补偿费,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韩家园林业局森林防灭火能力提升工程(一期)项目
2.2建设地点: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韩家园林业局
2.3工程规模:基础设施改造:(略)(以上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4计划工期:(略)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略)
2.8高投标限价(或合同估算价):(略).(略)元
3.投标人资格主要要求(详见投标须知)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略)〕(略)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且注册到本单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符合省级住建部门有关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规定,且未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处于人员锁定状态(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连续3个月((略)年6月-(略)年8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注:(略)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资质未处于“资质异常状态”。以投标截止日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3.7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略)】3号)文件,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8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投标截止日起前3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略)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略)
(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4.2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略)
6.3开标地点:大兴安岭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其他
8.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
8.3其他:(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资格审查方式:(略)
9.有关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代理项目负责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监督单位:(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