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4.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略)
5.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6.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略)
(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略)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