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略)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滨县(略)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已由绥滨县农业开发服务中心 以《关于绥滨县(略)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鹤农函[(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绥滨县农业开发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与省级配套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建设地点:(略)
2.3建设规模:
(一)田块整治工程:(略)
(二)灌溉排水工程:
(1)灌溉工程:(略)
(2)排水工程:(略)
(3)建筑物工程:(略)
(三)田间道路工程:(略)
2.4招标控制价:(略)
2.5计划工期:(略)
2.6招标范围:(略)
2.7质量要求:(略)
2.8标段划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注:(略)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B 类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未承建其它在建项目;(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使用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评标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废标);中标后如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注册建造师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企业的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已进场施工标段没收履约保证金)。
注:(略)
自 (略) 年 (略) 月 (略)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略)〕(略) 号文件执行。
3.3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略)
注:(略)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企业名称的,不良行为记录和涉案涉诉情况,同时继承有效,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对瞒报其不良行为记录、涉案涉诉情况的取消中标资格。
3.6具备良好信誉,投标人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需出具“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同级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投标人应自行查询)(查询内容:(略)
3.7依据《黑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从业机构信用评价办法(试行)》(黑农厅规((略))(略)号)文件,信用评价定级为D级的单位及在处罚期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8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资质未处于“资质异常状态”。以投标截止日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略)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略)
6.3开标地点:(略)
7.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9.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9.3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略).联系方式
1、招投标监管部门:(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