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槎溪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新化县槎溪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机关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槎溪镇人民政府(具体地址:(略)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槎溪镇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4类:
1、组织机构。包括槎溪镇机构总体情况,领导简历、分工,机构职能、内设机构等相关信息。
2、通知公告。槎溪镇在工作中需公开发布的相关通知及公告。
3、规划计划。槎溪镇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
4、财政信息。槎溪镇财政预决算及审计情况。
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略)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当面受理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县政府网站网址:(略)
新化县槎溪镇网址:(略)
本机关当面受理点:(略)
办公时间:(略)
夏 季:(略)
联系电话:(略)
本机关还将采用政府公报、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时间予以公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略)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略)
办公地址:(略)
办公时间:(略)
夏 季:(略)
联系电话:(略)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网站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有关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依申请公开平台进入新化县数据局栏目进行填报申请。
4、特别申请。申请人申请获取注册登记、社会保障等方面与自身相关的政务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本部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通过适当方式核对申请人的身份。
本部门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做出更改、补充。
本部门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在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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