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1.招标条件
受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中电建(清涧县)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浙江绿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中电建清涧5万千瓦风电项目(项目名称)所需的 (略)MW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及附属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设备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资金来源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
中电建清涧5万千瓦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2.2 项目概况
2.2.1建设地点
陕西省榆林市清涧县石咀驿镇。
2.2.2工程概况
中电建清涧5万千瓦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略)MW,安装8台单机容量6.(略)MW的风力发电机组,以2回(略)kV集电线路送至配套建设的(略)kV升压站主变压器(略)kV侧。新建一座(略)kV升压站,以1回(略)kV线路T接至国电电力绥德(略)万千瓦风电项目升压站至名州(略)kV变电站的(略)kV线路上。
2.3 招标范围
本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及附属设备招标招标范围为总装机容量(略)MW,8台单机容量6.(略)MW的陆上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及附属设备,叶轮直径(略)m及以上、扫风面积6.(略)㎡/kW及以上、风机设计轮毂高度(略)m(不得偏离)。
(1)本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略)
投标人应按合同要求完成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塔筒驻厂监造、试验、包装、保险、发货、场外道路改造、转运临时堆场、运输至现场及交货、现场开箱检查、设备组装、指导安装、现场试验、调试、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运行人员的培训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和保养,负责风电机组指导调试和试运行工作。负责塔筒设计(混塔设计交互)及技术服务、监造等。
(2)本项目钢混式塔筒招标范围包括塔筒各段混凝土筒、钢筒、含转接段、接口法兰及其紧固锚固连接系统等,附件包含但不限于塔门装配、外梯及零部件、钢爬梯及防跌落装置、平台、支撑、支架、安全滑轨、紧固件(钢塔之间及钢混塔之间)、塔筒间接地部件、灭火器与支架、供电系统、电缆及光缆固定托架、接地电缆、电缆夹块、散热器支架、对外预留线缆(动力、控制、通信等)接口、塔筒门锁(防盗结构设计)、预应力钢绞线等塔内部件,以及风机基础内所有预埋件(预应力锚固体系及基础预埋)。塔架制作所需原材料和内件的采购、验收、复验。塔架成品的包装、运输(自行负责临时堆场)、自行负责组合场地、保险、交货、技术文件的提供、技术服务、现场验收等,合同范围内已明确的出厂前的设备组装、现场指导安装、试运行、验收合格直至交付招标人使用、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专用吊具、技术资料、有关的技术服务以及售后维保服务等。含预应力钢绞线穿索及张拉。钢混塔设计应满足防洪要求。
招标范围的详细内容及接口界定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 项目说明及技术规范”。投标人应保证发生的一切费用已经全部计入报价中。提供五年的质保期服务。
2.4 交货时间
要求(略)年(略)月(略)日前完成全部锚栓组件或其他基础预埋件供货;(略)年3月1日前完成批2套风机(含塔筒)交货(招标人提前2个月向中标人发出首批排产或调整交货期通知);(略)年4月(略)日之前全部交货。具体发货数量及时间根据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2.5 交货地点
中电建清涧5万千瓦风电项目工程现场风机机位吊装点或买方在风电场的指定地点。
2.6 交货方式
车板交货。投标人应对已有运输线路进行仔细查勘和采购方新修道路标准研究,并提供详细的路勘报告,对道路分界点前所有路障、空障、桥涵进行拆除或加固,必要时对重要桥梁进行检测,确保运输安全顺利。投标人应按照路况采用合适的运输方式和运输车辆(特种运输车辆),招标人认为必要时可强制要求,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叶片运输设备应满足项目运输要求,如牵引车动力不足时,投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免费更换更高马力的牵引车。如因场内道路不满足设计要求造成的运输牵引由买方(或总承包方)负责,但牵引方案、设备绑扎加固、安全责任仍由投标人负责。场内道路开工后,按照招标人通知要求,前往项目现场踏勘并提出建议。场内道路全线贯通后,派遣运输车辆,模拟行驶。到达场内、外道路分界点之前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沿途障碍的清除及运输沿途的杆线改移及费用,平整及维护费,道路破损维护费辅助牵引费)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运输过程造成的油、泥污染、磨损、磕碰由投标人进行现场处理,如处理不当,返厂更换。设备到卸货点应由招标人现场确认,(略)小时内由招标人调配设备卸货。场内、外道路分界点:(略)
分界点位置坐标表
序号 | 名称 | 位置 | 经度 | 纬度 | 备注 |
1 | 分界点1 | 场内、场外分界点(一) | (略).(略) | (略).(略) | 具体位置以实际踏勘为准 |
2 | 分界点2 | 场内、场外分界点(二) | (略).(略) | (略).(略) | 具体位置以实际踏勘为准 |
3 | 分界点3 | 场区区域边线_1 | (略).(略) | (略).(略) | 具体位置以实际踏勘为准 |
4 | 分界点4 | 场区区域边线_2 | (略).(略) | (略).(略) | 具体位置以实际踏勘为准 |
5 | 分界点5 | 场区区域边线_3 | (略).(略) | (略).(略) | 具体位置以实际踏勘为准 |
6 | 分界点6 | 场区区域边线_4 | (略).(略) | (略).(略) | 具体位置以实际踏勘为准 |
7 | 分界点7 | 场区区域边线_5 | (略).(略) | (略).(略) | 具体位置以实际踏勘为准 |
8 | 分界点8 | 场区区域边线_6 | (略).(略) | (略).(略) | 具体位置以实际踏勘为准 |
9 | 分界点9 | 场区区域边线_7 | (略).(略) | (略).(略) | 具体位置以实际踏勘为准 |
分界点位置图
2.7 大部件质量保证期
投标人应承诺对风力发电机组大部件【包括叶片、轮毂、变桨轴承、主轴(承)、偏航轴承、齿轮箱(如有)、发电机、变频器、机架等】的质量保证期为5年,若大部件在5年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或更换,投标人应免费提供维修或更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是在中国注册的生产制造企业,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生产经验并具有相关部门颁布的认证证书或同等资格证明文件。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风力发电机组制造企业。
近三年((略)年1月1日至今)具备单机容量6.(略)MW及以上的陆上风力发电机组供货业绩(含塔筒或不含塔筒均可)不少于(略).5MW,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等),要求能体现供货主体、供货内容、供货数量及规格型号等。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不全或不清晰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准确判定符合评审要求的,该业绩将不被认可。
若投标人提供的供货业绩证明文件为框架协议业绩,需进一步提供能反映该协议下实际签约量的证明材料,例如框架下签订的具体合同的扫描件、框架内订货函等,否则视为无效;若提供的某项业绩证明材料为补充协议,则必须同时提供原合同扫描件,否则该业绩视为无效。
(2)投标机型应通过风力发电机整机型式认证,提供高电压穿越能力报告、低电压穿越能力报告、风电机组故障穿越能力报告、机组电压、频率适应性报告、机组建模报告、一次调频能力及并网检测报告;若暂未取得上述认证或测试报告,应提供承诺书,承诺能够在供货前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取得上述认证或测试报告。
(3)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略)年、(略)年、(略)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过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司章的原件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投标人近三年((略)年1月1日至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略)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1)本次招标将通过采购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投标人在线进行操作。投标人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投标,办理方式详见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略)
(2)开标由“采购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自动对各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开标结果。
(3)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通过采购平台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项目负责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8.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单位名称:(略)
电 话:(略)
9.监督机构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略)-(略))提出投诉。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