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已按照建市【(略)】(略)号文件更换资质证书的,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略) 注:(略) 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略)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略)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略)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 7.由于违法、违规行为及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而受到省有关部门处罚的企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不得参加招投标活动,如参加招投标活动并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