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依据铁总公司《铁路信号电源系统设备》(TB/T (略).1~6-(略))相关规定,相关电源设备使用年限为(略)年。目前既有不间断电源设备及配套磷酸铁锂蓄电池已停产多年,备件采购周期较长,所有关键部件已停产,存在较大的运营隐患。根据线路开通运行时间及设备运行状态,本项目计划对上海轨道交通(略)号线非集中站信号不间断电源、蓄电池设备进行更新整治。 二、项目实施范围 上海轨道交通(略)号线申江路、金京路、杨高北路、东陆路、复兴岛、爱国路、宁国路、江浦公园、大连路、提篮桥、天潼路、汉中路、南京西路、陕西南路、虹莘路、顾戴路、东兰路、虹漕路、桂林公园、漕宝路、龙漕路、龙华、大木桥路、嘉善路。 三、项目实施内容 本次改造主要对上海轨道交通(略)号线申江路、金京路、杨高北路、东陆路、复兴岛、爱国路、宁国路、江浦公园、大连路、提篮桥、天潼路、汉中路、南京西路、陕西南路、虹莘路、顾戴路、东兰路、虹漕路、桂林公园、漕宝路、龙漕路、龙华、大木桥路、嘉善路信号系统不间断电源(含附属蓄电池)进行更新整治,工程主要包括对新增电源设备(UPS、电池及配套机柜等附属设备)的制造、安装、新增设备与既有系统设备配线敷设、调试,新增设备接入既有全网络信号电源监控系统软件调整以及整个系统调试、验收工作。 UPS及磷酸铁锂蓄电池更新整治完成后,须对既有上级监测系统进行软件升级,以适配新增设备。 中标单位负责提供电源改造所需的以下设备及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略)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