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三垛镇制种基地田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垛镇制种基地田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高邮市市农业农村局、高邮市财政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邮农计【(略)】(略)号 关于高邮市(略)年制种大县奖励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三)(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邮市三垛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三垛镇制种基地田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高邮市三垛镇?? 2.1.2建设规模:三垛镇制种基地田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及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宜机化生产道路、生产桥、沟渠、挡土墙、节制闸、放水洞、下田便桥、打水口、过路涵管、泵站等所有施工内容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措施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等。 2.1.3预算价:(略).(略)万元 2.1.4工期要求:(略)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三垛镇制种基地田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及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宜机化生产道路、生产桥、沟渠、挡土墙、节制闸、放水洞、下田便桥、打水口、过路涵管、泵站等所有施工内容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措施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略)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略) 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略)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略)%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项目单项工程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略)天(含)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不属于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3.3.2 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缴纳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略)年(略)月至(略)年(略)月在职职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略)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3.3.3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业绩要求:近5年 ((略)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投标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价(略)万元以上的高标准农田项目或国土整治项目或农田水利项目等类似工程业绩的。(该业绩与评标办法中企业业绩不重复计分) 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略) 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经理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经理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经理变更备案资料。 (2)自(略)年9月(略)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自(略)年9月(略)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自(略)年6月(略)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4财务状况良好。 3.3.5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C证。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年9月 (略)日至(略)年9月(略)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4.3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略)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上发布。 8.1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8.2投标人已完成省统一主体库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8.3投标人已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 8.4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登录”进行相关投标活动(http:(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址:(略) | 地址:(略) | 邮编:(略) | 邮编:(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电话:(略) | 电话:(略) | 传真:(略) | 传真:(略) | 电子邮箱:(略) | 电子邮箱:(略)@qq.com |
(略)、异议渠道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略) (略)年9月(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