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略)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略) 一、招标条件 本山西交通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G(略)呼北高速乡宁服务区重卡充电站及电力配套工程项目,已由乡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 乡宁服务区位于G(略)青兰高速临汾至吉县段,地处临汾市乡宁县核心片区,是晋南优质主焦煤外运的咽喉节点,衔接青兰高速、G(略)国道、S(略)省道省市级货运干线,为晋南联通河南、山东中原地区的重要煤运通道。 本项目重卡充电站及电力配套工程具体内容为: (1)电力配套:(略) (2)充电设施:(略) (3)建筑改造:(略) 2.2招标内容与范围:(略) (略)标段:(略) (1)完成标段范围内的重卡充电站及电力配套工程全部内容的勘察设计、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含本标段范围内的设计变更),并提供相应图纸、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等其他资料。 (2)完成标段范围内的重卡充电站及电力配套工程全部内容的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不含充电桩、低压电缆)、试运行、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 2.3计划工期:(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承担施工任务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同时满足下列资质及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④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 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略)年度审计报告且年度(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大于1。 3.1.3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近五年内((略)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电力工程的设计业绩(合同内容须包含箱变工程或充电桩工程)。 (2)施工业绩: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近五年内((略)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电力工程的施工业绩(合同内容须包含箱变工程或充电桩工程)。 注:(略) 3.1.4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略) (2)设计负责人:(略) (3)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略) (4)专职安全员:(略) 3.2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山西交通建设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或与以上单位存在招标公告第3.3款关联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人(不包括同一联合体成员之间)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对招投标造成影响的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未处于有效期内; 3.4.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扣或吊销执照,未被吊销资质证书; 3.4.3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未有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3.4.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3.4.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拟任设计负责人、拟任施工负责人近三年内((略)年9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 注:(略)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的资质须满足本公告第3.1.1项的要求,且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施工资质,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联合体成员之间分工相同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分工不同的,按各自承担工作内容依据资质业务许可范围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略) 4.2获取方法:(略) 注:(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5.2递交方法:(略) 5.3递交地址:(略)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正常递交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略) 6.2开标方式:(略)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略)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略) 电话:(略) 九、其他公示内容 9.1招标人将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2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9.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9.4本项目采用“暗标盲评”。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采购中心 地址:(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