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阳光采购平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组织方”)受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组织本项目公开招标活动,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略)年沈阳市国资监管统一工作平台运维服务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招标预算:(略)
4.高限价:(略)
5.招标需求:(略)
6.履约期限:(略)
7.履约地点:(略)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略)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5.开标会议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
6.开标会议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8.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信誉情况:
①近三年内,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②近三年内,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略)
③近三年内,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略)
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辽宁阳光采购平台操作须知
参加辽宁阳光采购平台发布的项目,请详细阅读采购文件及平台服务指南,如采购文件与平台服务指南要求不一致的,请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注:(略)
四、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方式:(略)
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费。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前,需按标段在线分别交纳系统服务费(略)元/标段及代理咨询服务费(略)元/标段,交纳后不予退还。
注(1)供应商应当通过注册时绑定的对公银行账户,按照系统提示(参照平台端操作指引)将上述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生成的特定虚拟子账户,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请供应商注意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项目。
(2)交易过程中不同环节和款项可能产生多个虚拟子账号,供应商应仔细检查所汇款项对应特定的虚拟子账号,因多缴、错缴等情况带来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
2.提交方式:
(1)电子响应文件1份,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所提出的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响应文件,按要求签字和加盖供应商公章后彩色扫描成册,以压缩包加密文件(文件上传大限制为(略)M)形式上传至辽宁阳光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略)
(2)备份纸质投标文件:(略)
3.开标要求:
开标时间:(略)
地点:(略)
注:(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采购公告同时且仅在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nygcg.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沈阳市)http:(略)
七、投标保证金要求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技术支持电话:(略)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组织方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