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大学屏蔽机房基础设施建设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本级经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略)
2.2建设地点:(略)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略)
2.4计划工期:(略)
2.5招标范围:(略)
2.6其他:(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同时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4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5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备案材料可作为资格性审查和评审的依据。
3.6投标人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6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贰级或以上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项目,中标后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管理岗位(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投标人应具有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甲级),且在有效期内。
3.8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机房建设类工程不得<(略)㎡或工程金额≥(略)万元)(需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复印件)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五、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5.1申领时间:(略)
5.2申领方式:(略)
申领地点:(略)
报名联系人:(略)
报名电话:(略)
5.3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文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近(略)个月内任意6个月纳税汇款或缴纳凭证和近(略)个月内任意6个月缴纳社保汇款或缴纳凭证复印件;
5.供应商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6.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原件(格式自拟);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9.未被列入本公告第(三)条第3.4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原件(后附相关网页截图);
(略).投标人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略).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贰级或以上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项目且中标后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管理岗位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略).投标人应具有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甲级),且在有效期内。
(略).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机房建设类工程不得<(略)㎡或工程金额≥(略)万元)(需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复印件)
注:(略)
5.4招标文件售价:(略)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1.投标开始时间:(略)
2.投标截止时间:(略)
3.投标地点:(略)
4.投标方式:(略)
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略)
2.开标地点:(略)
八、踏勘时间、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办公电话:(略)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略)
办公电话:(略)
物资集中采购室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