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京津冀协同发展宣传节目制作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略)
项目名称:(略)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略)
为进一步加大北京市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制作京津冀协同发展宣传节目,并定期在北京广播电视台财经频道播出。节目重点展现北京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并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心的事项,开展宣传解读;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进行宣传节目制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一项重大国家战略,政策性强。北京广播电视台是北京市由市政府设立的,覆盖全市行政区域的广播电视台,具有独特的宣传优势,在宣传北京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资源和能力。北京广播电视台财经频道具有制作多档政策解读类专栏和专题节目的相关经验,是一个具有北京影响力、与首都地位相匹配的专业化频道,传播覆盖面广。该专题节目将在北京电视台财经频道黄金时段播出。
此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略)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略)
三、公示期限
(略)-(略)-(略) (略):(略)
四、其他补充事宜:
4.1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略)
4.2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pdf
2、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材料;
3、其他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pdf
(2)京津冀协同发展宣传节目制作单一来源公示(1).pdf
需要采购的产品或服务清单:
不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