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苏家屯区陈相九年一贯制学校操场维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略)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1、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苏家屯区陈相九年一贯制学校操场维修项目。包括操场维修排水沟盖板,更换塑胶,人造草坪及火烧板路面维修、雨水管线改造、教学楼散热器等工作内容。
2、招标范围包括:(略)
3、编制依据
本工程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略)-(略));(略)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图计算实物工程量。
4、说明
4.1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针对本项目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自主填报措施项目清单。
4.2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投标报价应包含投标人全部的施工费用。
4.3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4.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有关技术措施项目,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技术措施进行报价,投标人不得改变工程量清单的技术措施项目和工程数量。
4.5主要材料价格表中所列材料项目,投标人应按运到现场的价格填写单价。材料的检验试验费包含在材料费中。
4.6工程附加费及规费按投标人自身情况自主投报相关费用。4.7 本工程拆除项目残值回收自行考虑。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六、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应自觉留意网上更正公告等公示信息,代理机构不再对更正信息等其他信息进行单独通知。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略)-(略)-(略)),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因系统新增IP重复度筛查功能,如出现不同供应商IP地址一致情形,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