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若为分公司参与投标的,还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是已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进行了信息登记的施工企业;(证明材料:(略)
3、根据《〈关于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若干措施(试行)〉的实施细则》要求,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处于红色警示且警示期内的,不得参于投标,投标人提供“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址:(略)
4、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企业资质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5、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
6、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及近三个月(含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9、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龙华区教育系统自行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略)、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龙华区教育系统自行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略)、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龙华区教育系统自行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龙华区教育系统自行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略)
(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款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龙华区教育系统自行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略)、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