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江县塘坂水电发展有限公司1号机组A级大修及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连江县塘坂水电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连江县塘坂水电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连江县塘坂水电发展有限公司1号机组A级大修及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
2.2 工程规模:(略)
2.3 产业类型:(略)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略)
2.5 高控制价:(略)
2.6 标段划分(如有):(略)
2.7 质量要求:(略)
2.8 工期要求:(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4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略)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连江县阳光交易平台(http:(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9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连江县阳光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室(地址:(略)
5.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及支付平台使用费的凭证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江县阳光交易平台(http:(略)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略)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略)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略)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略)
地 址:(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略)
地 址:(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