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朝阳市融媒体中心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略)
建设融媒体中心一体化平台项目,核心建设目标是立足区域融媒体发展需求,整合现有媒体资源,搭建技术先进、功能完善、安全可靠、高效协同的融媒体一体化平台,打破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之间的壁垒,实现一次采集、多元生成、多渠道传播的运营模式,提升媒体内容生产效率、传播力和影响力,筑牢主流舆论阵地,同时兼顾公益属性与惠民价值,助力区域文化传播,推动媒体融合高质量发展。具体目标包括:(略)
1.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不低于3年,所有商品提供3年以上免费维修,含3年,1年内发生故障,免费更换新机。更换新机及维修期间提供相同型号的备用机。
2.现场响应时间,响应时间不大于(略)分钟,5小时到达现场,(略)小时内完成修复。
3.其他售后维护要求,提供的软件终生提供免费升级服务。
4、第四部分安全等级保护系统中的所有网络、安全设备至少需提供三年硬件质保服务、三年软件升级及三年特征库升级服务。
5、第三部分市级融媒体中心平台中的软件总体平台至少需免费提供3年系统运行产生的所有第三方费用。
6、提供互联网专线的接入期为5年。
7、电视节目制作支撑能力服务的提供期为(略)年。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取线上开评标的方式进行。各投标供应商在采购活动开始时,须用CA证书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为(略)分钟,如遇特殊情况以现场实际解密时长为准。如有问题可拨打开评标服务部电话进行咨询:(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