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企业医务室医疗器械项目比选公告
本项目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企业医务室医疗器械项目(采购代理项目编号:(略)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采购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天津分公司”)根据成交结果与成交人签署。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与响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企业医务室医疗器械项目。
1.2 采购范围:(略)
1.3 标包划分:(略)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采购预算 | 中选人数量 |
标包1 |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企业医务室医疗器械项目 | (略).5万元 | 1个 |
1.4 项目性质:(略)
1.5供货期:(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注:(略)
2.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2.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2.6 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比选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比选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8供应商应答产品属于医疗器械,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属于医疗器械类中的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和第三类中的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注:(略)
2.9 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若供应商是应答产品的制造商,(1)应答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类的产品,应提供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2)应答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供应商是销售商:(略)
注:(略)
2.(略)供应商须提供(略)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应答截止时间完成过的一个同类业绩。注:(略)
2.(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略)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原厂商(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须加盖原厂商(制造商)的公章。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谈判、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时间:(略)
4.2地点:(略)
4.3方式:(略)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年9 月(略)日(略)时(略)分(略)秒。
5.2响应文件的递交:(略)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谈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代表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比选公告要求获取比选文件的。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比选公告同时在诚E招(www.chengezhao.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元博采购与招标网(https:(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采购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略)年9 月 (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