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资产使用效率,避免政府资产闲置,经竹镇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申请,竹镇镇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将竹镇镇7台环卫车辆对外公开招租,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开展本次招租工作,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拟招租集体资产情况
本次招租标的为7台环卫作业车辆,车辆牌照号、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年月、启用年月、已行驶里程等详细信息详见第三方评估报告。
特别说明:(略)
二、资产招租方式、价格及资金要求
1.租赁期限:(略)
2.招租方式:(略)
3.招租底价:(略)
4.竞租保证金:(略)
5.履约期满退出要求:(略)
三、报名时间、竞租时间及地点
1.本次竞拍报名时间:(略)
2.报名地点:(略)
3.公开竞价开标时间:(略)
4.开标地点:(略)
四、竞价承包方资格及现场需提供资料
1.竞租主体资格:(略)
2.企业报名递交归档材料为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同时报名现场应当出示对应材料原件供工作人员核验,核验完成后原件当场退回企业;材料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报名及竞价资格。需递交资料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无需另行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企业公章),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本项材料无论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还是委托代理人到场,均须提交;
(3)如委托代理人参与报名及竞价,须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现场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核验;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企业信用要求:(略)
五、其他管理与合规要求
1.竞价成交后开展结果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竞得企业与招标人签订正式租赁合同;竞得企业无正当理由拖延、拒绝签订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重新组织招租。
2.租赁期内车辆权属归竹镇镇人民政府所有,承租方仅享有使用权;严禁转租、转借、挂靠、抵押、质押租赁车辆;严禁超出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使用;如发生上述违约情形,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造成资产损失的由承租方全额赔偿 。
3.租赁期间,车辆燃油、维修保养、年检、交强险及足额商业保险、违章罚款、交通事故、安全生产责任、环卫作业产生全部费用与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全部承担。承租方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合规使用车辆,发生一切安全事故与出租方无关。
4.租赁到期交还:(略)
5.有意向企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电话或上门现场踏勘了解标的情况。联系人:(略)
6.流标规则:(略)
7.争议处理:(略)
8.本公告为招租要约邀请,双方权利义务终以正式签订的租赁合同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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