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勘察:(略)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略)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具备工程设计水运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备注:(略)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派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略) ②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 ③水利类或港航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 (2)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略) 注:(略) 4.进粤信息登记:(略)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属于信用中国“专项查询”之“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栏目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网址:(略) (2)如属于取得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从业资格的企业和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备案,且备案信息已在广东省建设信息网公布,可以在我市范围内开业执业,为市场主体直接提供服务。经备案的香港企业和香港专业人士应当在备案的业务范围内开业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