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发展部署,综合考虑节约能源,节约成本,根据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广东电力零售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能规〔(略)〕2号)文件精神,医院拟采购电力市场化服务,现做前期市场调研,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提交相关资料方便我院进行调研,供应商资格及相关资料提交请参照以下要求。
一、服务商资质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包括供电、输电、售电业务之一;
(二)响应服务商必须是纳入广东省电力交易中心售电目录企业名单内;
(三)响应服务商没有发生在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披露(略)—(略)年被投诉情况(提供承诺函);
(四)响应服务商在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的(略)年广东电力市场信用评价结果的评价等级AAA及以上;
(五)响应服务商须提供根据广东电力市场履约风险管理实施细则设立的售电公司电力交易履约担保凭证,履约保函金额在(略)万元以上;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用电参考
(略)年1月1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用电量合计:(略)
(略)年1月1日至(略)年8月(略)日用电量合计(略)千瓦时。预计(略)年全年用电(略)万千瓦时。
三、报价要求
请各供应商按时、按所列顺序、提供如下材料作为报价文件,不适用除外,复印件须清晰并加盖公章:
(一)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未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还须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提供公司近3年市场售电交易的明细表、供电部门售电单价的对比表及报价明细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三)提供售电服务相应的资质满足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评级、履约保函规模等;
(四)供应商需提供我院了解的相关材料,供应商也可到我院现场了解用电情况,做进一步调研资料,提供我院参考。
(五)提供服务方案和增值服务,提供报价单。
(六)提供近三年同类业绩。
(七)资料提交截止日期:(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wyb@zssph.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