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投标人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财务要求:(略) 3.3投标人业绩要求:(略)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7投标信用评价等级属 AA级、A级、B级和C级可对本工程投标;招标人不接受年度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 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认定执行以下文件:(略) 1.投标人同时持有新有效年度自治区、贺州市公路建设市场同类别信用评价等级的,本次投标信用等级采用就低不就高原则认定; 2.投标人无自治区、贺州市公路建设市场同类别信用评价结果,属于初次进入贺州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的,优先采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综合信用评价等级(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公开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无自治区、贺州市公路建设市场同类别信用评价结果,且无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的,可按照《贺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贺州市公路建设市场设计、施工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贺交发〔(略)〕(略) 号)规定,前往贺州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贺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信用信息登记;本项目信用等级以该办公室出具的登记确认结果为准。投标截止前未完成登记确认的,按相关细则规定执行。 信用等级认定时点以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截止当日公示的新评价结果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