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教育局
项目名称:和田地区津和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升工程——中小学优秀校长、班主任、思政课教师、 教研员等骨干赴天津跟岗研学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和田地区津和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升工程—中小学优秀校长、班主任、思政课教师、教研员等骨干赴天津跟岗研学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略) 单位: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需组织和田地区(略)名中小学骨干(含优秀校长、班主任、思政课教师、教研员)赴天津开展(略)天跟岗研学,完成培训考核后,邀请天津教育专家赴和田当地学校,围绕“天津先进教育经验本土化落地路径”,结合和田教育实际开展专题研讨。引导参训人员结合自身岗位需求与学校发展情况,分别制定个人实践应用方案和学校教育教学提升计划,保障方案兼具针对性与可行性,推动研学成果快速转化为实际教学效能,相关资金覆盖参训人员、专家食宿、交通及培训等全部费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次采购为和田地区津和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升工程 —— 中小学优秀校长、班主任、思政课教师、教研员等骨干赴天津跟岗研学项目服务采购。本项目需要实施单位统筹项目全流程组织管理,同时协调天津市属地中小学资源,保障参训人员入校开展实地跟岗实践。天津师范大学是能够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服务单位。该校作为天津市教师教育核心阵地,师范学科积淀深厚,长期承担中小学骨干校长、班主任、思政教师、教研员等各类基础教育骨干研修任务,拥有专兼结合的专家师资团队与稳定的中小学跟岗实践基地资源,可围绕校长办学治校、班主任育人管理、思政课教学改革、教研员教研能力提升等方向设置模块化研学课程,实现理论专题授课与名校实地跟岗研学有机融合。学校具备成熟完备的培训项目实施管理体系与配套技术支撑服务能力,能够匹配本次项目各项工作要求,保障研学项目高质量落地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专家组论证一致确认,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拟由天津师范大学作为本项目服务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天津师范大学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 (略) 号
三、公示期限
(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杨翔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略)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董女士
联系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和田市屯垦东路(略)号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1.pdf ((略).7 KB)
专家论证2.pdf ((略).4 KB)
专家论证3.pdf ((略).2 KB)
单一来源采购法律意见书.pdf (1.6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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