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1.7.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1.8 | 询比采购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9 | 分包 | 不得分包的内容:(略) 对分包供应商的要求:(略) |
1.(略).2 | 对非关键条款的偏差 | 允许偏差的范围:(略) 允许偏差的项数:(略) |
2.1(7) |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 | 资料名称:(略) |
2.2.1 | 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 | 截止时间:(略) |
2.2.3 | 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补充文件 | 确认的晚时间:(略) 确认的方式:(略) |
3.1.1(9) |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 资料名称:(略) |
3.2.3 | 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 ?无 ?有,高限价(略).(略)万元 采购人提供大中型施工设备使用费用高限额为(略).(略)万元(要求详见劳务分包合同条款) |
3.2.4 | 报价的其他要求 | 1.同一份响应文件中,只能仅有一个报价。 2.报价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1)为完成本工程工作内容所需要的全部人工费、零星材料费、施工及生产生活用水费用、工器具使用费、试验检测配合费、管理费、利润、成品保护费、措施费、工程所在地规定费用、保险费及所有税费。 (2)以及为完成本工程工作所发生的临时设施费、临时措施费;因工程缓建所发生的多次进出场费、倒运费;环保及文明施工费、标准化及信息化建设费、迎检费、高空作业费用;因供应商原因引起的赶工费;因违反工程有关规定而承担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的安全、风险、义务和责任所发生的费用、施工过程中因各种工作情况(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变化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包括合同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 |
3.3.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略) 天。 |
3.4.1 | *响应保证金 | 是否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具体规定如下: (1)金额:(略) (2)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 (3)形式:(略) 1)转账方式:(略) 到账截止时间:(略) 保证金退还时一律以银行转账方式原路退回。 2)支票、汇票等方式,供应商应在此提供支票、汇票等的复印件,原件应单独递交。 3)保函形式,包括银行保函或采购人接受的第三方金融机构开具的保函 递交方式:(略) |
3.4.2 | 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 | 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供应商退还响应保证金。 |
3.5(1) | 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 | 营业执照。 |
3.5(2) | 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资质 资质证书包括:(略) (注:(略) |
3.5(3) | 财务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略)年至(略)年(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适用。供应商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略) (注:(略) |
3.5(4) | 业绩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三)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业绩。近年是指:(略) 业绩证明材料: ?合同/订单 ?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 ?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证明 ?业主证明 ?其他材料:(略) 业绩证明材料种类要求: ?提供上述勾选的任一项证明材料即可 ?需同时提供上述勾选的所有证明材料 ?其他要求:(略) |
3.5(5) | 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略) |
3.5(6) |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 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和主要人员简历表(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和(五)主要人员简历表)。供应商应填报满足章“询比采购公告”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并按如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略) (注:(略) |
3.5(7) | 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 | 无 |
3.5(8) | 供应商不存在的章3.2款情形的证明材料 | ?不需提供证明材料 ?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包括:(略) |
3.5(9) | 联合体要求的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响应人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三、联合体协议书)拟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的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分工。 |
3.6.1 | 对关键条款进行响应的证据或证明材料要求 | |
3.6.2 | 响应方案数量 | ?供应商只能提出响应方案 ?供应商可提出多个响应方案 |
3.7.2 |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及电子版要求 | ?A电子化开标评标电子响应文件份数: 加密响应文件1份 其他要求: □B非电子化开标评标 纸质响应文件份数:(略)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略)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供货商名称:(略)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
4.2.1 |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 截止时间:(略) 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略) |
4.2.2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 ?是,退还时间:(略) |
4.3.3 | 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情况下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 | 自采购人收到供应商递交的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 |
5.2(4) | 开启程序 | 开启顺序:(略) |
5.3 |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的情形 | 成交供应商为多家时,供应商不足的数量要求:(略) |
6.2.2 | 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及数量 | 是否排序: ?排序 ?不排序 数量:(略) |
7.3 | 成交结果公示 | 公示媒介:(略) 公示期限:(略) 其他应公示的内容:(略) (注:(略) |
7.6 |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履约保证金金额及形式:(略)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略) 待工程全部完成,与承包人无任何遗留问题,办理完工结算时分包人提交不低于结算金额3%的质量保函(无条件、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承包人退还分包人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
7.7.4 | 签约合同价 | |
8.1 | 异议渠道 |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通信地址:(略) 其他:(略) |
8.2 | 可以调解异议争议的行业组织或专业咨询机构 | |
1 总则1.1 采购方式
询比采购是指采购人组建评审小组与响应采购的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规则和时间一次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采购人根据评审小组的评审结果,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1.2 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章“询比采购公告”
1.3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包括电子文件均归采购人所有,所有提交资料一律不予退还。
1.4 保密
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 语言文字
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6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7 踏勘现场
1.7.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7.2 供应商可自愿参加踏勘现场活动。除采购人的原因外,采购人对供应商参加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承担责任。
1.7.3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8 询比采购预备会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
1.9 分包
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作出说明。
分包供应商不得将分包项目再次分包。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略) 响应和偏差
1.(略).1 采购需求和合同草案中的关键条款均以“*”符号标记。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关键条款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略).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对非关键条款允许偏差的范围和可以偏差的项数的,如响应文件存在的偏差超出上述范围或项数,将被视为无效。
2 采购文件2.1 采购文件的组成
本采购文件包括:
(1)询比采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采购需求;
(6)响应文件格式;
(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采购人依照本章规定,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内容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 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或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在补充文件中通知供应商推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 供应商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2.2.4 除非确有必要,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3 响应文件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响应函;
(2) 授权委托书(如有);
(3)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 响应保证金(如有);
(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 报价表;
(7) 资格审查资料;
(8) 响应方案;
(9)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亲自参加询比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2)目所指的授权委托书。章“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规定不接受联合体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供应商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4)目所指的响应保证金。
3.2 报价
3.2.1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在响应函和报价表中进行报价。响应函中报价应为含税价格和增值税税额。采购人将根据项目情况,在第三章“评审办法”第3.2.2项中选择按照含税价格对供应商进行价格评审。
3.2.2 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采购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采购人设有高限价。
3.2.4 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响应文件有效期
3.3.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应为(略)日,从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有效期届满后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
3.4 响应保证金
3.4.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5 响应保证金提交证明格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不按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4.2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人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向除候选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原额退还响应保证金,并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的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原额退还响应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险机构保险单形式递交的响应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可以不再退还。
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3) 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1)-3.5(9)中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章“询比采购公告”对供应商的各项资格要求。
3.6 响应方案
3.6.1 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采购需求中明确为关键条款(标记“*”)的,供应商还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有关证据或证明材料。
3.6.2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只能提供一个响应方案,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若允许提供多个方案的,供应商应将价格高的一个作为主选方案,其他为备选方案,且只有排名的候选成交供应商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采用电子采购流程的项目,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电子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使用“采购平台”自带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
(2)供应商在编制电子响应文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
(3)响应文件格式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或)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4)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系统。
(5)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采购平台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
4 响应文件的递交4.1 响应文件的包装与标记
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和“采购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系统将拒收并予以提示。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平台”将拒绝接收。当出现网上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情况时,属于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4.2.2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响应文件的修改文件或供应商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人收到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接收凭证;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后,退回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4.3.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应在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响应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的修改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包装、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启响应文件5.1 开启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启响应文件,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5.2 开启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启:
(1) 宣布开启会议纪律;
(2) 宣布参加开启会议的工作人员姓名;
(3) 供应商代表检查确认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4) 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启顺序开启响应文件,公布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响应报价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应公布的信息,并记录在案;
(5) 供应商代表及相关工作人员等在响应文件开启记录上签字确认;
(6) 宣布有关注意事项;
(7) 开启会议结束。
5.3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的情形
采购项目选择溢价成交供应商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的,或采购项目选择多家成交供应商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量的,采购人可按照下述情况处理:
采购项目存在影响公平竞争情形的,采购人应当终止询比采购,并根据不同情形和原因,采取相应纠正措施,重新组织采购。
6 评审6.1 评审小组
6.1.1 评审由采购人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
6.1.2 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6.1.3 评审小组组建后,评审小组成员共同推选或由采购人指定评审小组组长,评审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评审工作。
6.1.4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6.2 评审
6.2.1 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6.2.2 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评审小组推荐成交供应商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7.1 候选成交供应商履约能力核查
采购人可对候选成交供应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验或组织现场考察,以确认候选成交供应商的生产经营、财务等实际状况与响应文件是否一致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供应商履约能力的情况。核查结果将作为采购人选择确定预成交供应商的依据之一。
7.2 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根据评审报告及核查结果(如有),对候选成交供应商综合评估后从中选择确定预成交供应商。
7.3 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供应商选定后,采购人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公示期限进行公示。
7.4 发出成交通知书
公示期结束后,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7.5 特殊情况处理
因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异议、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等导致采购人变更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重新选择确定预成交供应商、进行公示并公告。
7.6 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有效期限和递交时间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采购合同金额的5%。
7.7 签订合同
7.7.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2.2.3项规定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小于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2.2.2项规定确定的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响应报价为准;若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大于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评审价格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采购文件不允许调整的费率和金额除外)。
7.8 特殊情形处理
因供应商对预成交结果提出异议、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等导致采购人变更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重新选择确定预成交供应商、进行公示并公告。
8 异议8.1 提出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对预成交结果提出异议。异议应在预成交结果公示期间通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异议渠道提出,并递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8.2 异议处理
采购人将针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经过核查,发现异议人对相关问题理解有误的,应作出解释;发现采购活动中确实存在错误或不当行为的,应及时予以改正或补救。
异议人与采购人对异议事项无法达成一致的,异议人可向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业组织或专业咨询机构申请调解或进行反映。
采购人认为异议不成立或不影响采购结果的,可以继续进行采购活动。
9 纪律要求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询比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 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 对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询比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询比活动中,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略)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略).1 采购代理服务费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费用标准或金额、交费时间和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略).2 其他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略)
附件1 开启记录表
开启记录表
开启时间:(略)
序号 | 供应商 | 响应报价 |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应公布的信息) | 备注 | 供应商代表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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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代表:(略)
年 月 日
附件2 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略)
(供货商名称):
评审小组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和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和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发电子邮件至 (电子邮箱地址)。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略)
年 月 日
附件3 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略)
评审小组: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略)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和补正,不改变我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略)
或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略)
年 月 日
附件4 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名称):
你方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的响应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成交价:(略)
成交份额:(略)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采购合同,并按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7.6款规定向我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略)
年 月 日
第五章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编制说明
1.工程概况
湖南攸县广寒坪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湖南省株洲市攸县境内,上水库位于黄丰桥镇广和村,下水库位于皇图岭镇山关村。电站装机容量(略)MW(6×(略)MW),额定水头(略)m,初拟以2回(略)kV电压接入湘东南(略)kV变电站,线路长度约(略)km。电站建成后主要承担湖南电网的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本电站为一等大(1)型工程,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及开关站等组成。
中下部引水系统由②施工支洞下游段中平洞、下斜井、下平洞、引水岔洞、引水支洞组成。广寒坪抽水蓄能电站引水系统平面呈直线布置,平面采用两洞六机布置,立面采用“三级平洞+两级斜井”布置。1#、2#引水系统平行布置,洞轴线走向为N(略).(略)°W,主洞轴线间距为(略).5m。中下部引水系统②施工支洞下游段中平洞坡度为5%、轴线长度为(略).(略)m、洞径为9m的圆形隧洞,其后接渐缩段,直径由9m渐缩至7.4m。引水中平段末端接半径(略).(略)m、转角(略).(略)°的立面弯段后与长度为(略).(略)m(不含上下弯段)、洞径为7.4m的下斜井相接,下斜井下弯段转弯半径为(略)m,转角为(略).0°。下斜井压力钢管直径7.4m,下平段钢岔管前设置(略)m长的渐变段,将压力钢管直径渐变至5.7m。下斜井全部采用钢板衬砌;下平洞水平布置,中心线高程(略).8m,起点距1#引水岔管(略).(略)m。中下部引水系统②施工支洞下游段中平洞采用C(略)钢筋混凝土衬砌,衬砌厚度根据围岩类别确定,Ⅲ2~Ⅳ类洞段采用0.8m,Ⅲ1~Ⅳ类洞段采用0.6m。
在中平洞压力钢管顶部(略)m处、下平洞压力钢管顶部(略)m~(略)m处分别设置两层钢管外排水廊道,平面投影上,上下两层排水廊道搭接长度约(略)m。上层排水廊道末端的水引入②施工支洞,在②施工支洞与引水主洞相交处的检修廊道底部,通过引水主洞衬砌底部开挖沟槽,将水排至引水主洞下斜井上弯段,而后通过DN(略)排水管接入引水压力钢管外下层排水廊道。排水廊道断面为城门洞形,直径3.(略)m,上层排水廊道纵坡5%,下层排水廊道纵坡5%,排水廊道内设置系统排水帷幕,排水孔孔径D(略),间距3m,深度(略)m~(略)m。
1.1 技术标准
(1)湖南攸县抽水蓄能电站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C2标招投标文件及合同文件;
(2)《水工建筑物地下工程开挖施工技术规范》(DL/T (略)-(略));
(3)《水电水利工程爆破施工技术规范》(DL/T (略)-(略));
(4)《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DL/T (略)-(略));
(5)《水电水利工程锚喷支护施工规范》(DL/T (略)-(略));
(6)《水电水利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DL/T (略)-(略));
(7)《水电水利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DL/T (略)-(略));
(8)《水电水利工程锚杆无损检测规程》(DL/T (略)-(略));
(9)《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GB (略)-(略));
((略))《水电水利工程施工测量规范》DL/T (略)-(略);;
((略))《爆破安全规程》(GB (略)-(略));
((略))《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略)-(略));
((略))《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JGJ/T(略)-(略));
其他相关规程、规范及当地自然、经济、技术条件等。
施工总程序为:(略)
1.2 主要工程量
主要工程量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工期目标
引水系统施工队伍提前进场做准备工作:(略)
湖南攸县抽蓄电站地下厂房引水系统施工计划开工时间为(略)年9月(略)日,完成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共计(略)天。
3.技术文件的提供与审批
3.1 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文件
(1)采购文件所附的图纸为招标图纸,招标图纸仅供响应供应商投标和编制响应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之用。
(2)合同生效后,根据工程进度计划,由采购人提供一份施工图纸给响应供应商。
(3)未经采购人批准的任何图纸与设计资料仅供参考,不能作为正式施工的依据。
(4)响应供应商应对收到的任何图纸和技术文件进行仔细阅读和检查,并有责任发现其中可能存在的缺陷错误,如发现错误或表达不清,必须在收到图纸或文件后7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采购人。
(5)响应供应商可根据施工需要自行复制所需数量的施工图纸,也可向采购人申请追加提供图纸份数,并为此支付费用。
(6)采购人提供的所有施工图纸、技术文件和说明书不得外传,也不得用于本工程以外的项目。
3.2 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文件
响应供应商应在采购人的指导下完成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工作,经采购人审批。
响应供应商应向采购人递交工程实施所需的图纸、报告、施工计划和必要的文字说明,以及按采购人的指示提供录像、照片、会议纪要等。
3.3 单元工程施工设计的图纸和文件
响应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报送详细的单元工程施工设计,其报送的图纸和文件应详细说明单元工程的施工布置、施工进度、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
3.4 文件的审批
对于响应供应商递交的技术文件,采购人有权提出修改或否定。响应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出的意见修改并重新报送采购人审批。
3.5 响应供应商提供技术文件的责任
(1)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文件应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2)经采购人批准后,响应供应商因故需要修改已审批的图纸或文件时,仍须重新报请采购人批准。
(3)响应供应商如不能按规定期限递交应报送须由采购人审批的图纸或文件而造成自身的工期延误或造成其他协作人的损失,均应由响应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由此引起的工程费用超支亦均应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3.6 验收文件
工程响应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质量管理办法,在工程项目验收前向采购人提交验收文件一式5份和可编辑电子版文件。
4.工程实施的基本要求
4.1 响应供应商的开工准备
在合同生效后响应供应商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入现场的查看,熟悉现场的场地、道路及总体布置;落实施工组织结构、相关负责人和主要人员。
4.2 响应供应商的人员
(1)响应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相关部门的组织下对参加本合同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专业技术技能培训、安全文明生产培训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培训,所有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未经培训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有资质要求的须执有效资质证件才能上岗。
(2)响应供应商承担本项目的技术总负责人、各工序的负责人、质检人员及主要技术工人一旦确定后,必须到位。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擅自对上述人员的工作进行调动和调离。
4.3 相互配合的工作
(1)协调由采购人总负责,响应供应商积极配合。
(2)响应供应商应主动加强协调与配合,减少相互间的施工干扰。
4.4 作业面交叉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的区域内进行作业,用于施工的场地、道路、仓储、房屋建筑、照明及其他公共设施均应作出详细的规划布置,经过采购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2)响应供应商在工作面和作业通道与其他作业发生交叉、交面干扰时,应本着顾全大局、充分谅解、积极配合的原则。除在施工措施上安排解决外还应主动协调,提供配合,应服从采购人的协调和裁决。
4.5 施工安排的基本要求
(1)响应供应商在工程实施中,如果由于各种原因可能造成的施工程序与方法的变更,均必须于开始实施前(略)天提出施工程序与方法变更申请及相应的施工措施报告,报送采购人审批。采购人对施工程序变更的批准,并不能免除或减轻响应供应商应承担的一切合同责任。
(2)由于响应供应商的原因而造成工期延误、施工程序混乱并由此而发生的工期延误与费用的增加均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4.6 施工质量的基本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加强施工质量控制,认真执行采购人的质量管理制度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施工质量。所有合同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的技术条款规定。响应供应商必须对施工质量承担主要责任。
(2)响应供应商的主要施工设备如期抵达施工部位并能及时投入施工。
(3)响应供应商应参与项目中提供设备与材料的验收。
(4)响应供应商接受工作面后,应有责任对工作面进行复验。
5.工程进度计划
(1)响应供应商必须参与采购人年度施工进度计划和月施工进度计划的编排工作,掌握施工重要节点及关键线路。
(2)响应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的施工进度安排组织施工作业。
(3)响应供应商每周必须向采购人书面提交上周进度的实施情况及原因分析、下周施工进度作出安排。
5.工程进度计划
(1)响应供应商必须参与采购人年度施工进度计划和月施工进度计划的编排工作,掌握施工重要节点及关键线路。
(2)响应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的施工进度安排组织施工作业。
(3)响应供应商每周必须向采购人书面提交上周进度的实施情况及原因分析、下周施工进度作出安排。
6.施工准备
(1)本项目的施工测量工作由响应供应商负责。
(2)每部位施工前,响应供应商应提前与采购人工程部门共同拟定施工方案,并完成方案的编报工作,并由采购人组织进行技术交底。
(3)响应供应商应准备施工现场所必需的施工电源和水源接驳计量装置。对施工设备机具进行检查保养,确保状况良好。
(4)响应供应商应认真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和文明施工措施。
7.质量要求
7.1 质量目标
① 总体目标
A、确保创建部位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满足设计与规范要求,混凝土施工质量总体达到体型精准、内实外光、无裂无缺、明缝规矩、表面平整、颜色一致的水工清水混凝土标准。
B、满足三峡集团建设精品工程的质量要求;
C、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责任事故和由质量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实现质量事故“零”目标,并满足招投标文件的质量要求。
② 质量控制要求
A 、所有混凝土单元工程项目的基岩面(或施工缝)、模板、钢筋、埋件安装、混凝土浇筑、混凝土外观等6项工序均达到“优良”标准。
B、 混凝土力学性能指标抽检质量满足设计要求,同时混凝土浇筑工序应在浇筑(略)d后对养护、通水冷却(温控)、保温及外观等项目进行复评,若复评达不到设计要求,则不满足精品工程要求。
C、混凝土单元工程出现如下常见混凝土质量“顽症”,则该单元工程质量无法评定为优良:
a、发现裂缝(含所有因技术、管理、工艺或其它不可预测原因产生的深层和浅表裂缝)。
b、发现挂帘、蜂窝麻面、出露钢筋、密集气泡区等常见缺陷,仓号间错台高度大于设计允许要求。
c、有温控要求的混凝土,出现实测高温升大于设计允许值的现象;埋件安装未发生漏埋、错埋等需事后补救的质量问题。
③ 精品工程的指标要求
a、覆塑维萨板板面和尾水隧洞衬砌台车模板板面不平整度≤2.5mm/2m,混凝土表面不平整度≤2mm/2m的测点占比≥(略)%(2m靠尺检测);
b、混凝土外观光洁,无错台、砂线、麻面、露筋等质量缺陷,达到水工清水混凝土标准;
c、板梁墙柱等混凝土体型尺寸、垂直度和弧面尺寸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结构体型偏差(略)mm以内测点占比≥(略)%,平均偏差≤(略)mm;
d、混凝土保护养护到位,无破损;
e、单元工程工序一次验收合格率≥(略)%,单元工程评定合格率(略)%,单元工程评定优良率≥(略)%。
7.2 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验收规范采购人根据《四个标准化》及相关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办法,中标人必须遵守采购人、业主及当地政府部门质量管理办法要求,对于违反采购人质量管理办法的行为,采购人有权根据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中标人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管理机构体系,配置2-4名专业的质量人员,各施工班组配置至少1名专(兼)职的质量管理人员,中标人进场后,质量人员名单报中标人确认后方能进行工程施工,各施工工序必须严格执行招标人的质量管理制度要求。
所有施工项目按照采购人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施工和生产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当地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列的要求,所涉及的规范(包括但不限于):
《湖南攸县抽水蓄能电站标准化图册》;
《岩土锚杆与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技术规范》(GB (略)-(略));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 (略)-(略));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DL/T (略)-(略));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略)-(略));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JGJ (略)-(略));
《钢结构设计标准》(GB (略)-(略));
《水工建筑物地下工程开挖施工技术规范》(DL/T (略)-(略));
《水电水利工程爆破施工技术规范》(DL/T (略)-(略));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DL/T (略)-(略));
《水电水利工程锚喷支护施工规范》(DL/T (略)-(略));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DL/T (略)-(略));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DL/T (略)-(略));
《水电水利工程锚杆无损检测规程》(DL/T (略)-(略));
《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GB (略)-(略));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测量规范》DL/T (略)-(略);;
《爆破安全规程》(GB (略)-(略));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略)-(略));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JGJ/T(略)-(略))。
《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JGJ/T (略)-(略));
《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GB (略)-(略));
其他相关规程、规范及当地自然、经济、技术条件等。
7.3 报检制度
所有施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招标人规定进行报检。各道工序施工完成在下道工序施工前,中标人按照采购人要求。自检合格后,向采购人现场技术员及专职质检员进行报检,经采购人管理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再由采购人质检员向监理工程师报检,经过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技术员及质检员通知中标人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验收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工序,中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重新报检。验收不合格须进行整改落实,按标准整改完成,私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将按照采购人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并限时整改。
7.4 质量验收资料
所有施工项目施工质检资料由中标人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填写,相关要求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施工项目质检资料表格格式及附件要求由采购人提供。
2、质检资料填写要求及附件,按照采购人质量部专业质检工程师相关要求进行填写,填写字体必须整齐、清晰,无涂改、潦草字体、简写等现象。
3、各道工序报检验收前先将相关的质检资料和附件资料准备好,报检时提供质检资料和附件资料,对于不提供质检资料的,采购人验收人员有权拒绝验收,由此造成的时间延误及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4、承包人施工工程必须满足招标人和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
7.5 迎检
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除正常工序报检外,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施工质量进行检查,中标人必须配合检查,必要时,提供施工通道、人员、设备协助完成。
施工过程中,对当地政府质监部门、业主、监理、设计及招标人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种检查工作,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检查,且提供必要的施工资料、安全通道、施工人员协助等事宜。
8.安全环保要求
中标人在工程施工和生产过程中的所有生活、生产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及环水保相关法规规定。
施工安全管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安全规程规范要求,以及设计、采购人、业主及当地政府部门施工安全管理要求,无安全事故发生。
8.1 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采购人根据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的安全环保管理办法,对于违反采购人相关管理办法的中标人,视情节严重程度,根据采购人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标人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管理机构体系,配置2-3名专业的安全人员,各施工班组配置至少1名专(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中标人进场后,安全人员名单报中标人确认后方能进行工程施工,各施工安全必须严格执行招标人的安全管理制度要求。
8.2 法律法规及安全规程
施工过程中主要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操作规程(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9)《水利水电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8.3 安全防护
(1)员工个体防护措施
1)本工程履约过程中,在员工个体防护管理上积极响应国家、行业、地方及采购人的要求和指令,及时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及指令;
2)建立个体防护装备管理档案,详细记录个体防护装备采购、验收、入库、发放、回收、销毁等情况;
3)项目部统一购买满足施工需要的、合格的个体防护装备。所采购的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具有生产许可证、特种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LA认证证明等。个体防护装备经项目部设备物资部、质量管理部和安全环保部联合检查验收合格才能入库、发放。建立个体防护装备入库台账,详细记录入库产品的厂家、数量、性能等相关信息。安全管理人员适时对个体防护装备的发放标准和防护用途符合性进行监督检查;
4)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的劳动环境配备个体防护装备;
5)进入施工现场,按照要求正确佩戴安全帽;
6)从事登高架设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的作业人员应配备防止滑落的劳动防护用品,从事强光环境下作业人员配备防止强光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
7)在有粉尘等尘毒危害的作业场所确保作业人员正确使用防尘口罩,杜绝使用纱布口罩;
8)对眼部可能受铁屑、木屑、砂子等杂物飞溅伤害的工种,配备防冲击眼镜;
9)为直接操作振动机械的作业人员配备振动机械防护手套;
(略))为接触噪声的作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耳塞;
(略))安全管理人员对个体防护装备的正确使用给予培训和指导,并在日常检查中对个体防护装备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纠正违规使用或不使用个体防护装备行为;
(略))定期组织开展个体防护装备专项检查,对其使用情况、完好性、符合性等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指正违规违章行为,查处事故隐患,回收过期、破损或防护功能下降的按个体防护装备,更换不符合防护用途的个体防护装备;
(略))报废的个体防护装备由项目部管理部门负责回收,集中销毁。
(2)照明安全措施
1)地下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且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作业空间受限除外),电源电压应不大于(略)V,照明灯具应选用LED节能灯;
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大于(略)V;
3)照明灯具高度不低于3.0m,架设牢固;
4)采用带防护罩的灯具,灯具类型(防水、防爆等)根据用途按国家规范要求配置;
5)施工现场照明系统统一采用LED灯;
6)潮湿环境、狭小空间、混凝土仓面等部位使用不大于(略)V的安全电压照明;
7)照明配电箱与动力配电箱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别设置;
8)照明灯具设专用开关箱控制,采用额定动作电流≤(略)mA、额定动作时间≤0.1s的漏电保护器。
(3)有害气体的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水工建筑物地下工程开挖施工技术规范》DL/T (略)-(略)第(略).1.1条的空气控制标准,第(略).3节防尘、防有害气体的规定。遵守采购人对防尘、防有害气体的相关规定;
2)强化洞室施工通排风技术设计,配备先进的排风设备,保证洞室空气质量达标;
3)在可能发生有毒气体的施工工作面,配备有害气体的监测和报警装置。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面具和防护工作服;
4)一旦在施工工作面发现有毒气体,立即停止施工并疏散人员,查清毒源,做好监测记录,及时报告采购人和监理人。进入有毒工作面进行抢救的工作人员必须先自己佩戴好防护面具和穿好防护工作服。对有毒施工工作面的毒源进行安全处理后,经国家安全或卫生部门检查确认不存在危险,已达到安全作业标准,确认不存在危险,取得监理人同意后复工;
5)地下洞室施工中不使用燃烧汽油或液化石油气(丙烷、丁烷、乙烯、丁烯)的内燃机;
6)凡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加强通风采取除尘措施、冲洗等使粉尘浓度降低。配备足够的防尘口罩供作业人员作业时使用;
7)凿岩采用湿式作业,如干式作业采取有效的捕尘设施;
8)水泥运输、装卸应积极推广散装水泥。袋装水泥装卸,作业人员佩戴防尘口罩,正确使用个体防护装备;
9)凡是接触粉尘及从事粉尘作业的人员,经过体检合格,并建立健康档案,定期进行体检和职业病的普查(一年);
(略))有职业病的作业人员,在采取治疗措施的同时,调离原工作岗位;
(略))不在被粉尘污染的作业面内用餐、抽烟。员工饮水供应点设在远离扬尘范围之外。
(4)爆破作业安全措施
1)在本合同工程履约过程中,项目部编制详细的爆破设计方案,并提交相关管理部门进行爆破安全评估。按照批准的施工安全措施计划中有关爆破的安全作业措施进行施工,并应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 (略)-(略)和《水电水利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术规程》DL/T (略)-(略)中有关爆破安全的管理规定;
2)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爆破安全知识及技能方面的培训教育。按采购人关于爆破作业安全措施的规定进行爆破作业,并严格遵照国家有关爆破的管理规定;
3)统一协调爆破作业时间和流程,当有爆破作业时,相邻各工作面施工人员及设备要撤离工作现场,待爆破作业结束后方可恢复施工;
4)当现场爆破作业对其他承包人的施工作业造成干扰,以及危及邻近设施或人员的安全时,由监理人召开安全施工协调会解决。现场爆破时,各方均应服从。进行爆破作业时,对邻近的所有人员、工程本体和公私财产采取必要的保护性措施,并对爆破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5)爆破工程项目开工前,制定详细的爆破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并报监理人审批,报采购人备案,同时根据爆破作业的种类,制定爆破作业指导书,经监理人审批后组织施工技术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6)响应采购人、监理人对爆破作业的各项管理要求,服从指挥,接受监督检查,并切实落实指出问题整改。
(5)施工用电安全管理措施
1)严格按施工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布置电气设备,按“三相五线”制配电,按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接零和接地,实行用前验收许可制度;
2)有防雷要求的设备设施,按设计、规范标准要求设置防雷接地装置,定期对其性能进行检测和检查;
3)配电线路使用符合规范规定的“三相五线制”电缆,设置专用保护零线,规范敷设。并挂设相应的警示标志。现场施工用电架空线路(略)V及以下不得采用裸线;
4)电缆线路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不沿地面明设,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并按要求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
5)电缆类型根据敷设方式、标准和环境条件等符合规范标准及采购人规定;
6)埋地敷设采用铠装电缆,用钢套管保护,路径设方位标志警示;
7)埋地电缆的接头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接线盒具备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功能,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8)架空电缆沿电杆、支架或墙壁敷设,并采用绝缘子固定,采用绝缘线绑扎,固定间距保证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载;
9)钢结构设施及潮湿部位等内的电缆线路采用电缆套管引入,禁止直接穿越或接触脚手架;
(略))电缆垂直敷设每3m牢固固定一道;
(略))电缆水平敷设沿墙或门口刚性固定,大弧垂距地面大于5.0m。
(6)交通安全保障措施
1)配备性能良好、证照齐备、排放达标的各类施工、生活用车和通勤用车,保证做到根据性能用车;
2)各专业部门密切配合,定期对道路、车辆、驾驶员等进行检查,保障车辆运行安全,全力保证不发生责任事故;
3)在发生车辆故障、交通阻塞、事故、恶劣天气等紧急情况时,对过往车辆进行交通疏导,保证交通畅通和过往车辆的行车安全;
4)加强检查力度,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强化规章制度执行力,消除违规违章行为;
5)经常开展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雨季、冬季加密频次,不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6)每班对交通安全进行巡视检查,每周组织专项检查,坚决将交通事故除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7)防洞室坍塌安全措施
1)调查地质条件,必要时,可采用超前钻探、打导洞等方法进一步了解地质情况,做好地质预报。
2)根据设计图纸和地质、水文资料及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编制洞室开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作业指导书及应急预案,文件报监理人审批后实施,并组织开展措施及安全交底,保证实效;
3)围岩稳定性较差部位和不良地质段施工,除严格按招标文件《技术条款》相关要求组织施工外,按相关要求严格管控;
4)实行信息报告奖励制度,激励全员参与防洞室坍塌相关信息收集;
5)强化作业队和现场管理部门的基础信息收集、上报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和程序,严惩失职、渎职行为;
6)信息管理是防洞室坍塌的基础和保障,在收集、传递和处理相关信息时本着“客观、完整、真实、及时”的原则,不隐瞒、遗漏和加工原始信息,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对称性;
7)与设计单位协作,及时、全面地做好地质、水文勘探和预报工作;
8)严格控制开挖质量和爆破振动,减小施工对围岩的扰动;
9)洞室支护严格按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设计图纸、采购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施工,实行全工序验收和作业旁站制度,严格控制支护施工质量,杜绝因质量问题引发的坍塌事故;
(略))做好地下水检测工作,采用“排、堵、截、引”措施综合治理;
(略))施工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涌水、塌方、片斑、掉块、岩爆)时,立即停止施工,迅速撤离人员至安全位置,待处理方案确定后方可处理。
(略))在不良地质地段开挖洞室时,应严格控制进尺采用控制爆破,以保持围岩不受过分扰动和减少因爆破造成的局部应力集中。在通过断层破碎带时应多打孔、少装药、放小炮,使整个掘进过程不致因爆破震动而引起断层破碎带塌方,保证断面规整,为喷锚支护创造条件。
(略))通过断层地段的开挖尽量减少对围岩的扰动,采用“超前探测,预锚固或预灌浆、短进尺、弱爆破、少扰动、早封闭、强支护、勤量测”的方式分部开挖支护;各施工工序间的间隔宜尽量缩短,尽快形成全断面支护或衬砌封闭,减少岩层暴露、松动时间。
(略))钻爆施工中严格掌握炮眼数量、深度和装药量,严格控制单响药量,尽量减少爆破对岩层的震动。
(略))断层地段严格按设计要求增设钢筋拱架,挂网喷混凝土等加强支护措施,并经常检查加固。
(略))加强监测,勤检查、勤巡视并且及时分析监测成果和检查情况,必要时及时采取妥善处理措施加强支护。
(8)防机械设备伤害安全措施
1)实行机械设备入场验收制度,严把机械设备入场关,配备专业人员负责进场验收工作。没有设备技术档案或档案不全的、设备技术性能与功能需要不匹配的、设备本身存在缺陷或隐患的、安全装置损坏或缺失及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等不进场使用;
2)需在现场组装的机械设备,由有资质的专业队伍按设计措施(方案)安装及拆除;
3)不改装机械设备和减少机械设备自身的安全装置、附件;
4)不超范围、超负荷使用机械设备;
5)保证机械设备的运行环境和必须的安全条件;
6)异常天气超出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值时,立即停止使用,并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全处置;
7)根据机械设备运行环境编制异常天气加固措施(方案)及应急预案,文件报监理人审批后实施,并狠抓措施落实;
8)机械设备运行前对作业环境进行全面清查,影响安全运行的不安全因素不消除不运行机械设备;
9)加强照明及通风散烟,保证机械设备运行区域的能见度;
(略))设置机械设备运行安全警戒区,标识明显,安全岗哨到位;
(略))实行机械设备运行安全监护制度,配备监护人员全过程监护;
(略))统一、规范指挥信号,信号不明不运行机械设备,杜绝多头指挥行为;
(略))多台机械设备相邻作业时,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否则采取避让措施,保证安全;
(略))机械设备操作工持有效应的资质证书上岗;
(略))强化机械设备日常安全检查工作,严厉查处“三违行为”,消除人的不安全因素;
(略))每月组织一次机械设备操作工机械设备常识、安全操作规程及应急知识培训,着力提升操作工的安全素质。
8.4 后勤、劳保
中标人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为现场员工提供相关劳保用品,要求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为工人提供符合国家安全质量要求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以及其它安全器材,桩孔开挖施工人员必须佩戴手套、口罩等防护设施。混凝土施工人员配置防腐水鞋、手套、护目镜等。
2、高空作业必须配备标准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且设置必要的安全网。
3、中标人负责工人食宿管理,保证食堂安全卫生,做好消毒、防疫等工作,并接受招标人、以及当地卫生部门的定期检查。
4、各施工区实行封闭管理,中标人负责非施工人员清理出场,远离施工安全区,不佩戴安全帽的施工人员禁止进入施工区域。
8.5 特殊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使用
1、易燃、易爆、腐蚀材料采购、保管、使用必须按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规定及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施工用油料原则上就近油库采购,禁止现场设置油料库。
2、涉爆材料必须严格按当地部门、民爆公司及招标人要求登记、领取、使用,涉爆人员持证上岗,且提供详细的个人信息及证件,且工作负责、政治可靠。每次剩余涉爆材料须退库处理,并接受当地部门、民爆公司及招标人检查及监管。
3、涉爆材料炸药、非电雷管为特殊物品,部门监管极其严格,领取、使用、退库等各环节须严格遵守要求,且按计划定时定量供应,部门、民爆公司检查及其它原因和中标人自身原因影响涉爆材料供应,中标人应合理安排施工人员、设备调配其它工作施工。
4、塔吊、压风机(压力罐)等特殊设备,进场后建立设备台账,必要到当地安监局备案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定期率定检查。
8.6 持证上岗、安全教育、培训
1、爆破、起重、电焊、电工、承重架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作业;
2、新进场人员建立姓名、籍贯、身份号码等信息库,配合当地部门查验及招标人检查,同时必须组织进行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教育、培训,采购人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时,中标人需组织人员积极配合;
3、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参与施工。以及重点考核特种作业人员,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从事相关特种作业工作。
9.标准化建设
采购人按照《湖南攸县抽水蓄能电站标准化图册》要求制定相关的管理措施、建设规划,中标人需按照采购人的规划进行施工,服从采购人管理。符合制度管理标准化、人员设备配置标准化、现场建设标准化、过程控制标准化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场地建设按照采购人审批及制定要求标准进行建设;
2、生活营地建设按照采购人审批及制定的标准进行建设。租住民房作为营地的,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相关配套设施必须按采购人审批及制定的标准进行;
3、所有施工辅助设施的摆放必须服从采购人总体规划,做到分类摆放整齐,美观;
4、按照采购人要求安装进度、技术、质量、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标示标牌及宣传标语;
5、施工场地采购人进行标示标牌安装时,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安装,由采购人安装的标示标牌,各中标人负责日常维护工作,损坏或丢失的中标人负责赔偿或按样式重新制作安装;
6、中标人办公室及会议室按照采购人要求安装相关标示标牌;
7、为打造施工形象面貌,需在施工场地附近安装悬挂宣传标语、插旗等工作时,中标人无条件进行配合;
8、采购人进行施工宣传、标牌制作需要中标人提供相关资料、人员、设备、通道配合的,中标人必须按要求无条件提供。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湖南攸县抽水蓄能电站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C2标项目引水系统开挖支护工程
劳务作业分包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