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昌市夷陵区龙泉片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夷发改投资〔(略)〕(略)号、夷发改投资〔(略)〕(略)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龙泰城市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宜昌龙泰城市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福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略)
2、建设内容及规模:(略)
3、招标范围:(略)
(1)设计招标范围:(略)
(2)施工招标范围:(略)
(3)采购招标范围:(略)
4、工期:(略)
5、项目质量要求
①设计质量:(略)
6、项目安全要求:(略)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略)
(2)施工资质:(略)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①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具备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的,需同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彩色信息截图;
②承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③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人员担任。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施工项目负责人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5、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略)
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设计方)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技术负责人须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要求:
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可由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不得相互兼任,专职安全员须包括土建和机械安全管理,负责土建(即:(略)
补充说明:(略)
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成员)拟派所有人员都须上传(略)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均有效;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开标结束之后,按照招标文件做好记录,截其查询网页,建立查询台账,并对查询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查询结果经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提交评标(评审)委员会,评标(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不符合信用信息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审查不予通过。)注意:(略)
(略)、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省一体化平台上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省内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略)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且联合体中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
(2)联合体各成员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组成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成员方将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注:(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略)
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或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1、本招标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略)号夷陵国际4楼(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略)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网上开标”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或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网上开标”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评标、定标办法
1、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略)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项目负责人:(略)
联系电话:(略)
十一、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略)
地址:(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