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等规定,我局决定依职权就《永州市冷水滩河东新区河东新城片控制性详细规划B-(略)-2、B-(略)地块局部用地及周边水域规划调整方案》举行听证会,听取利害关系人和社会各界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就《永州市冷水滩河东新区河东新城片控制性详细规划B-(略)-2、B-(略)地块局部用地及周边水域规划调整方案》及公示期间公众意见处理情况,听取利害关系人和社会各界的意见
二、听证会时间
(略)年(略)月(略)日(星期一)上午9:(略)
三、听证会地点
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党组会议室
四、听证代表名额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拟定听证代表(略)—(略)人,由以下方面人员组成:
1. 周边利害关系人代表8—(略)人:(略)
2. 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各1—2人:(略)
3. 相关部门代表4—6人:(略)
4. 行业专家3—5人:(略)
5. 项目单位代表1人:(略)
另设旁听席位5—(略)个,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申请参加旁听,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
五、报名条件及方式
1. 报名条件:(略)
2. 报名时间:(略)
3.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略)
电话报名:(略)
电子邮件报名:(略)
4. 在本方案公示期间已提交意见并申请参加听证的利害关系人,视为已报名,无需重复报名,但请于(略)年(略)月(略)日前确认是否参会。
六、注意事项
1. 听证参加人应准时到场,遵守听证会纪律,如实陈述和提供相关材料。
2. 听证参加人名单确定后,我局将逐一电话通知本人,并在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公布。
3. 逾期未报名或未确认参会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4. 听证会全程录音,听证笔录经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
5. 本公告公告期(略)日,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听证会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将另行公告。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年9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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