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河县城区燃气“瓶改管”项目一期(二标段)(二次)施工招标已由白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白发改项目〔(略)〕(略)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白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
2.2 工程规模:(略)
2.3 项目投资总额:(略)
2.4 计划工期:(略)
2.5 标段划分:(略)
2.6 招标范围:(略)
2.7其他:(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申请要求申请人具备:(略)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4 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3.5 其他要求:(略)
4. 资格预审方式
4.1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 时 (略) 分,地点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
6.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略)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白河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 投标期间申请人不得随意更换已填报的建造师,所投该项目的建造师应与网上填报的人员信息一致。
8.2 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因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8.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4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白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 白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略) | 白河县城关镇狮子山 | 地址:(略) | 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鑫街口公寓4楼(略)室 |
联系人:(略) | 皇甫璐 | 联系人:(略) | 张欢 |
电话:(略) | (略) | 电话:(略) | (略) |
邮 编:(略) | | 邮编:(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