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GN(略)-(略)-(略) | 发布日期 | (略)年9月(略)日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略)-(略)年度资产保全业务法律服务入围项目(二次) |
| 招标条件 | 招标人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文号 | / |
| 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略)-(略)年度资产保全业务法律服务入围项目(二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 招标范围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略)-(略)年度资产保全业务法律服务入围项目(二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 标包划分 | 本项目前期开展首次公开招标,划分(略)个标包,其中标包1已确定中标单位,标包2-标包(略)全部流标,本次为针对流标包件组织的第二次公开招标,投标人可自主选择本次二次招标内单个或多个流标包件投标,各标包(含一次招标(略)标包)兼投不兼中。 标包2:(略) 备注:(略) |
| 招标方式 | ■公开; 邀请□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资格预审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三年,特定情况下(如律师事务所吸收合并等原因,营业执照所列的成立日期至今不满3年,但合并一方原有成立年限满三年)可提供律师事务所实际营业持续时长的相关证明。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须体现新通过年检记录)(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同一律师事务所总所、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包的投标)。 |
| 2、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
| 3、投标人从(略)年1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
| 4、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从(略)年1月1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略) |
| 5.自(略)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当天(不含)(以判决日期为准)至少提供一个为银行或金融机构(金融小贷公司、担保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代理不良资产处置或担保代偿追索等相关业务的胜诉案例。 (1)投标人须为债权人的代理人,投标人作为债务人代理人的案例不予认可。 (2)判决/裁判结果须为原告(即债权人)胜诉,判决/裁判结果为原告败诉的案例不予认可。 (3)证明文件包括1)或2): 1)法院/仲裁机构/公证机构/发包单位开具的证明加盖法院/仲裁机构/公证机构/发包单位公章,上述证明文件须能体现投标人符合以上资质要求所需的关键信息。 2)法律文书:(略) |
| 6、至少3名及以上律师依法持有《律师执业证》,并经上一年年检合格。 |
| 7、提供保密承诺函。 |
| 8、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 |
|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书面承诺)。 |
| (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函)。 |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接受 | 联合体投标应符合下列条件: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审查。 |
| 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项 | 获取时限 | (略)年9月(略)日至(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 |
| 获取地点 | 投标人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网址:(略) 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前,在浦发银行采购供应商门户网站(https:(略) |
| 售价 | 详见”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整(北京时间)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投标人须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用户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实施线上电子开标,投标人在线进行远程开标即可。 |
| 发布公告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金采网(http:(略) |
| 会员注册及电子文件的获取 | 1.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登陆“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略) 2.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登录优质采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文件费用采用银联线上支付,支持各类开通银联服务的银行账户。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3.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前需核对单位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认无误后支付费用,并通过优质采交易平台直接获取电子发票。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生变化或填写有误,须先进行注册信息修改,修改内容审核通过后,再进行费用支付。 4.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略) |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 地 址:(略) | 地 址:(略) | | | 邮 编:(略) | | 联系人:(略) | 联 系 人:(略) | | 电 话:(略) | 电 话:(略) | | | 应急客服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