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清镇市河湖水面漂浮物清理整治,决定对辖区河道内存在的建筑和生活垃圾、水面漂浮物、杂草等杂物进行清理和打捞。我局现决定对清镇市乌江干流、东门桥河、高家河、老马河等河流水面漂浮物进行清理整治,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地点:(略)
3.清理整治范围及概况:(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含环境治理或相关业务)。
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投标文件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他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注明总价及明细报价,报价需包含打捞、运输、处置等一切费用。
四、投标时间及方式
1.投标时间:(略)
2.投标方式:(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略)
2.开标地点:(略)
六、评标标准
评标标准:(略)
七、处置时间
中标人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相关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清镇市水务管理局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