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人资格:(略)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略) 3.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略) 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s:(略) 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略) 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略) (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7.投标人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略) (2)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略)年3月至(略)年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