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宾阳县(略)年农业农村系统承担农产品定量抽检项目采购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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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拟对宾阳县(略)年农业农村系统承担农产品定量抽检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有资质的企业参与报价,本次报价采用一次性报价,以“符合报价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价格合理”为中标原则,公告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及资金预算
宾阳县(略)年农业农村系统承担农产品定量抽检是根据南宁市下发的相关文件,统筹安排抽检任务,制定县级抽检监测计划,开展种植生产基地(果蔬)、养殖基地的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略)批次食用农产品的抽检工作。
采购预算总金额:(略)
高限价:(略)
二、采购项目要求
食用农产品抽检需在生产基地完成,严格按照有关采样检测规定进行定量抽检。
三、报价方式
通过递交纸质版报价材料进行报价(文件袋密封盖章)。
四、企业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书和具备检测资质的企业。
(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无不良经营记录的独立法人;
(三)资质年检合格,信誉良好;
(四)报价文件含以下资料提交:
1.报价函;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略)
五、项目报价评定成交方式
本项目不设现场评审,将在截止时间后,由宾阳县(略)年农业农村系统承担农产品定量抽检项目采购小组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符合询价要求且报价低的报价单位建议为中标候选单位,若此报价单位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报价时,由项目采购小组抽签选出其中一个报价单位为中标候选单位,再依次选出第二中标候选单位及第三中标候选单位,呈局党组会议讨论审定。
六、付款方式
合同约定另行明确。
七、确定企业完成时间要求
自签订合同起至(略)年(略)月(略)日止,完成种植生产基地(果蔬)、养殖基地的畜禽产品和水产品共(略)批次食用农产品的定量抽检工作并提交全部的纸质报告。
八、报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
请于(略)年9月(略)日(星期四)(略):(略)
采购单位联系人:(略)
本公告自发行之日起生效,监督举报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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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县农业农村局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