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体检人员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折算的综合成绩,职位按照拟聘用人数1:(略)
二、体检具体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于6月(略)日(周二)上午(略):(略)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勿食甜品水果和饮料,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空腹,请在受检前禁食8—(略)小时,即体检前一天晚上(略)点以后禁食禁水。体检时应着装宽松,不宜佩戴项链、耳环以及穿戴有金属装饰的衣服、连裤袜、连衣裙及长筒靴,不化妆。体检当天请不要配戴隐形眼镜,自行准备框架眼镜。
3.哺乳期、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务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和市卫健委工作人员,勿做妇科及放射科检查。女性受检者月经期请告知医护人员,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4.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执行,体检必须完成所有定制项目,考生应配合医生按预定项目逐科、逐项检查,不要漏检,否则无法出具体检报告。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减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完成,体检表需经体检工作人员核查、确认无漏检项目方可离开。
5.体检结果有异常的,需要进行复检。复检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到体检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对于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考生,给予不予聘用或者取消聘用的处理。
7.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调换体检样本,或有其他舞弊情形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8.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资格的,在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考察有关事项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空缺名额从该岗位达到面试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对象必须体检合格。递补体检对象和递补考察对象通过电话通知,不再另行公告,请已参加面试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和函调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察前,考生须提交个人自传((略)字左右)。考察组结合个人自传,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情况作为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依据。
考察对象需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向单位(学校、社区)汇报考察事宜,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联系沟通,配合考察组做好相关工作,并根据考察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提前准备好以下资料:(略)
公告及体检、考察相关事宜由孝感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略)
监督举报电话:(略)
附件:(略)
孝感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略)年6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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