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略)包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技术规格要求
1. 设备用途及综述
1.1 设备定性:(略)
1.2 资质要求:
1.2.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产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注册证载明的生产地址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1.2.2 提供的超声设备必须为本品牌高系列机型和新软硬件版本。
1.3 临床应用范围:(略)
2. 物理规格与硬件要求
2.1 显示系统:
2.1.1 高分辨率液晶显示器≥(略) 英寸,分辨率不低于 (略)x(略),具备自由臂设计,可实现上下左右多方位调节。
2.1.2 彩色液晶触摸屏具备高分辨率多点触控。
2.2 控制面板:(略)
2.3 探头接口:(略)
2.4 主机外设:(略)
2.5 存储与连接:(略)
3. 系统成像技术(基础性能)
★3.1数字化波束形成器:(略)
3.2 二维灰阶成像:
3.2.1大扫描深度≥(略)cm 。
3.2.2 凸阵探头((略)cm深)帧速率≥(略) 帧/秒;相控阵探头((略)cm 深)帧速率≥(略) 帧/秒。
▲3.2.3时间增益补偿(TGC)≥8 段,侧向增益补偿(LGC)≥8段 。
3.3 M型成像模式:(略)
3.4 组织谐波成像:(略)
3.5 图像优化处理:
3.5.1 具备空间复合成像技术(复合角度可调)。
3.5.2 具备自适应成像、智能化解析滤波技术,抑制图像斑点噪声并可分级调节。
3.5.3 具备图像一键优化技术。
3.6 声速校正技术:(略)
★3.7 系统动态范围:(略)
4. 多普勒与血流成像技术
4.1 频谱多普勒技术:
▲4.1.1 具备数字化连续多普勒显示及分析系统,支持凸阵、相控阵探头。
4.1.2 支持脉冲波多普勒、高脉冲重复频率多普勒。
4.1.3 正向或反向血流测量速度≥8m/s。
4.1.4 取样容积宽度0.5mm至(略)mm 逐段可调。
4.2 彩色/能量多普勒:
▲4.2.1 具备实时双幅同屏显示二维图像和彩色多普勒图像功能。
4.2.2 显示方式包括速度、方差及速度方差综合显示。
4.2.3 具备能量图、方向性能量图。
4.2.4扫描范围调整:(略)
4.3 微细血流成像技术:
4.3.1 具备超精微血流成像技术,滤除组织运动伪像 。
4.3.2 具备高分辨率血流成像技术,支持方向性显示与频谱测量 。
4.3.3 具备二维立体血流成像技术,可对二维彩色/能量/精微血流进行立体渲染。
4.4 组织多普勒(TDI):(略)
▲4.5 实时多门多普勒:(略)
5. 高级功能与应用软件
5.1 超声造影成像:
▲5.1.1 具备造影谐波成像,支持低/高机械指数、振幅调制、反转脉冲等多模态技术。
▲5.1.2 支持针对进入时间先后进行彩色编码成像。
5.2 弹性成像技术:
▲5.2.1 应变式:(略)
▲5.2.2 剪切波/多模态:(略)
▲5.2.3 具备针对肝纤维化的分级定量功能及肝脏脂肪衰减系数测量。
5.3 三维/四维成像:(略)
5.4 智能自动化功能:
5.4.1 具备自动血管内中膜厚度测量(IMT)。
5.4.2 具备胎儿生长参数智能检测功能(自动识别及测量双顶径、头围、腹围、股骨等)。
5.4.3 具备自动胎儿心率测量功能。
▲5.5 临床辅助工具:(略)
5.6 实时组织弹性成像:(略)
▲5.7 凸阵、线阵、腔内、双平面及腹腔镜等探头支持弹性成像技术。
6. 测量、分析及报告系统
6.1 一般测量:(略)
6.2 临床专科软件包:
6.2.1 涵盖妇科、心脏、血管、乳腺等专业测量与分析报告软件。
6.2.2 具备专业卵泡测量软件包,支持卵泡自动大小排序。
6.2.3 用户可建立特殊用途测量软件包。
6.3 报告管理:(略)
7. 探头规格要求
★7.1 探头配置要求:(略)
7.2 探头频率范围及技术:
7.2.1宽频凸阵探头:(略)
7.2.2宽频线阵探头:(略)
7.2.3高频线阵探头:(略)
7.2.4微凸阵探头:(略)
7.2.5相控阵探头:(略)
▲7.2.6特殊探头:(略)
▲7.2.7凸阵线阵双平面探头(2-(略)MHz (略)°/2-(略)MHz (略)mm)。
8.其他
无
9.售后服务与持续升级
9.1 质保周期、软件免费升级及临床应用培训要求。
9.2质保周期:(略)
9.3厂家接到服务需求后两小时内应答,(略)小时之内到达现场。
9.4系统扩展、升级服务:(略)
9.5提供免费临床应用技术培训。
9.6提供端口接入医院PACS系统。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新发布为准。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文件解密:(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