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8,(略).(略)元/亩·年 |
价格说明 | 每亩年租金单价 |
其他类型保证金处置方式 | 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成交首年6个月租金标准收取。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按照先缴租后使用的原则执行,每 6 个月为一次缴费期。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支付期租金;后续每期租金应在当期租赁时段起始前 (略) 日内一次性足额缴纳,以此类推。 |
租赁期限 | 2年,不设免租期 |
与出租相关其他的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2.意向承租方必须在接到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按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的约定交纳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3.意向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2.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不接受自然人或联合体报名。2.意向承租方具有良好的信誉及支付能力,能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及各项费用。3.意向承租方应诚信经营,未被列入诚信黑名单。意向 承租方需提供在挂牌期间打印的意向承租方无失信记录的信用信息的查询结果(可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4.在过往经营中诚信经营,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意向承租方需提供在挂牌期间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略)5.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竞租所需提交材料 |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由广西交易所集团提供范本);2.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3.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4.具有良好的信誉及支付能力,能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及各项费用的承诺文件;5.提供在挂牌期间打印的无失信记录的信用信息的查询结果(可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6.需提供在挂牌期间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略)7.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8.标的状况确认书;9.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注:(略)2. 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上述标的按现状招租,在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前,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与现场管理方联系了解标的的现状及相关费用。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2.租期2年,不设免租期。3.租金按照先缴租后使用的原则执行,每 6 个月为一次缴费期。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支付期租金;后续每期租金应在当期租赁时段起始前 (略) 日内一次性足额缴纳,以此类推。4.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成交首年6个月租金标准收取。5.承租方进场使用地块前,须自行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完成地块现状勘验、场地安全排查,相关勘验、检测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勘验报告复印件提交出租方备案留存。6.承租方自行办理地块临时使用所需全部审批、备案、经营相关证照手续,出租方仅配合提供土地权属相关场地证明材料;若因承租方自身资质、手续不全等原因无法办理相关许可、无法正常使用地块,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7.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正式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整块储备土地整体转租,不得以联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分割转包等任何方式变相整体转租。8.租赁期间,若因城市规划调整、片区项目征拆、上级主管部门统一收储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地块无法继续使用的,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按期清场退场,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赔偿责任。9.其他约定详见租赁合同(范本),意向承租方需自行阅知,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略) |
保证金详细情况 | 交纳金额(元) | (略),(略).(略) |
交纳截止时间 | (略)年9月(略)日(略):(略) |
交纳注意事项 | 1.交纳资金以到达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或现场现金交纳。3.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4.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广西交易所集团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
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 |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开户行 | 中信银行南宁青秀支行 |
账 号 | (略) |
温馨提示:(略)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广西交易所集团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3、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广西交易所集团损失的;(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3)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广西交易所集团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他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6)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7)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8)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9)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略))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略))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
披露附件 | 1.租赁合同(范本)2.竞租申请与承诺书3.标的状况确认书4.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