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河北华电昌黎海上光伏试点项目海上光伏区新B标段施工总承包工程海上安装及沉桩工程劳务分包
(采购编号:(略)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承包商(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略)
1.2 采购人:(略)
1.3 采购项目概况:(略)
1.4 采购方式:(略)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①采购内容:(略)
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钢管桩的翻桩、喂桩、对位与沉桩作业,以及桩位放样、垂直度监控、桩顶标高控制与沉桩记录填写;
(2)光伏网架平台、桁架、箱变平台的海上吊装、就位、连接固定及安装精度复核;
(3)吊索具的挂设、摘钩、检查与存放,构件绑扎的解除与甲板作业面清理;
(4)箱变平台、电缆桥架、电缆爬架、跨接桥架、钢爬梯、钢护笼及钢套笼的现场拼装与安装作业;
(5)橡胶支座(普通板式支座及滑板支座)的安装就位;
(6)桩顶焊接节点涂刷聚脲防腐、钢桩防腐涂层补涂等防腐作业;
(7)钢桩倾斜扶正、复位整改及既有工程缺陷修复的配合作业;
(8)施工测量(含控制点复核、桩位放样、安装标高与平面偏位测量)及测量原始记录整理;
(9)海上安全设施(警示标志、助航标志、临边防护、救生消防设施等)的安装、巡检、维护与拆除配合;
((略))按采购人统一调度执行(略)小时轮班作业,服从船舶调度、海况窗口与避风安排,并配合其他分包单位、作业单位完成构件交接与作业面移交;
((略))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海洋环境保护及废弃物合规处置;
((略))配合采购人及监理开展工序报验、隐蔽验收、中间验收和完工验收,并按要求填写、整理、移交施工原始记录;
((略))完成采购人安排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配合性劳务工作。
③主要劳务投入:(略)
2.2 计划工期:(略)
2.3 建设地点:(略)
2.4 质量要求:(略)
2.5 其他补充:(略)
3.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承包商(供应商)依法设立且其资质、财务、信誉、项目主要负责人等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既往工程业绩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3.1.1 资质要求:(略)
3.1.2 财务要求:(略)
3.1.3 信誉要求:(略)
3.1.4 项目主要负责人要求:(略)
3.1.5 既往工程业绩要求:(略)
3.2 其他要求:(略)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承包商(供应商)应以独立法人身份单独参与本次询比采购,并独立具备本公告第3.1条规定的全部资格条件;以联合体形式递交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成交后不得转包、违法分包本工程内容。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略)
4.2未按本采购公告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为(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整(北京时间),响应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具体递交方式详见采购文件中“承包商须知”。
(1)本次采购将通过采购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需各承包商在线进行操作。承包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办理方式详见采购平台首页,并严格按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递交失败将由承包商自行承担后果。
(2)开启由“采购平台”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自动对各家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承包商及时关注开启结果。
5.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通过采购平台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承包商。
5.3 采购平台注册等相关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服务中心-新版平台-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上发布。
7.评审办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三章评审方法。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采购监督机构:(略)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略)
(电子签章)
日期:(略)
第二章 承包商/供应商须知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1 | 询比采购方式 | ?公开询比采购(公开征集方式) □非公开询比采购(定向邀请方式) |
1.2.1 | 采购代理服务费(仅限委托采购方式) | ?否,本项目无采购代理服务费。 □是,本项目由成交承包商/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
1.6.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踏勘现场要求: |
1.7.1 | 分包 | ?不允许,本项目严禁再分包。 □允许。 |
1.7.2 | 联合体 |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承包商/供应商应以独立法人身份单独响应,并独立具备采购公告规定的全部资格条件;以联合体形式递交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
2.1.1 |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 | 施工图纸、专项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文件(下载采购文件时一并提供或开工前交底) |
3.1.1 |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 人工岗位配置及工日投入计划表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增值税征收率3% □其他方法 |
3.2.2 | 采购标的数量增减幅度 | 以经采购人签认的考勤记录确定的实际出勤工日为准,工日单价固定不变;累计结算金额不突破成交总价。 |
3.2.4 | 高采购限价(即采购控制价或拦标价)或高采购限价计算方法 | □不设采购控制价 ?设采购控制价, 高采购限价为:(略) 承包商/供应商的响应总报价须低于(不含等于)上述高采购限价,且不得低于成本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
3.2.5 | 报价的其他要求 | (1)工日单价为固定单价,包含为完成本工程劳务作业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作业人员薪资、加班及轮班津贴、进出场费、培训费、体检费、人员保险(含工伤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国家及地方强制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等全部法定费用、证书培训费、餐费、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及常用手持工器具费、管理费、利润和税金,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全部风险、责任和义务。 (2)施工船舶机械、主要工程材料、临时设施及海上安全设施由采购人统筹配置并承担费用,不计入报价。 (3)总报价仅用于统一各响应人报价口径,终结算以经采购人签认的实际出勤工日乘以固定工日单价计算。 (4)承包商/供应商须在报价表后附各岗位工日单价的构成分析表。 |
3.3.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略)天(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计算) |
3.5 | 是否采用电子采购方式 | ?是,采用电子采购方式: ?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指整个采购流程均在网上在线完成);□非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 具体要求:(略) □否,不采用电子采购方式 |
3.5(1) | 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 | ?提供 应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包括:(略) □不要求提供 |
3.5(2) | 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 ?提供 建筑施工专业作业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证书)复印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不要求提供 |
3.5(3) | 近年财务状况证明资料 | 提供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
3.5(4) | 类似项目业绩资料 | ?提供 提供近五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表格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五资格审查资料-(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近五年是指:(略) 本项业绩资料属资格审查内容。承包商/供应商须至少提供1项符合采购公告第3.1.5条要求的工程施工劳务作业业绩;具有海上风电、海上光伏等海洋工程沉桩或大型构件海上吊装安装劳务作业业绩的优先,并在商务评审类似项目业绩评分项中相应加分。未提供本表及相应证明材料,或所提供业绩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业绩证明材料:(略) |
3.5(5) | 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 ?提供 提供以下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略) □不要求提供 |
3.5(6) |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证明材料 | ?提供 项目负责人:(略)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2名):(略) 特种作业人员:(略) 拟投入人员名册:(略) □不要求提供 |
3.5(8) | 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 | 合同签订前须在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数智化平台完成港航公司认证供应商的承诺函。 |
3.5(9) | 联合体要求的证明材料 |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无需提供联合体相关材料;响应文件中出现联合体协议书或以联合体名义响应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
3.7.3(A) |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略)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略) |
3.7.3(B) | 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彩色扫描件。 |
3.7.3(C) | 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1)采购文件中所有标注“盖章”处均指单位公章,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合同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则必须附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合同章”等的授权(格式自制,且正本中必须附原件)。 (2)采购文件中所有标注“签字”处均指本人书写签字,不能以人名章、签字章、签名章、打印体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3)响应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签字和(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地方,承包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承包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响应文件每页应加盖单位单子印章。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本次采购为电子采购方式,无需封套。 |
4.2.1(A)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见询比采购公告或询比邀请通知书 |
4.2.1(B)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见询比采购公告或询比邀请通知书 |
5.2.1 | 评审方法 | □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综合评分法) □其他方法 |
5.2.3 | 询比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 | 成交候选人3家,且标明顺序 |
6.5.1 | 履约担保 | □不需要提交 ?需要提交 履约担保的形式:(略) 其他要求:(略) |
7.1 | 质疑提出 |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时间:(略) (2)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时间:(略) (3)质疑渠道:(略) 联系人:(略) 通讯地址:(略) |
8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因本次采购全流程采用线上投递,各供应商使用平台的”投标管家”进行编辑响应文件,为避免各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格式产生歧义,请各供应商以以下格式进行编制响应文件:(略) 本采购文件中涉及的开工时间均为计划开工时间,实际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采购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
8.1 | 采购期间通讯要求 | 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承包商/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便及时收到采购人发出的函件(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并应及时向采购人反馈信息,否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
1.总则
1.1 采购方式
1.1.1 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询比采购公告(或询比邀请通知书)约定具体的询比采购方式,其中:
公开询比采购是通过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略)
非公开询比采购是指以定向邀请通知书的方式邀请3个以上的特定的承包商/供应商参与询比采购活动的询比方式。成交结果告知所有邀请参与询比采购的承包商/供应商。
1.2 费用承担
1.2.1 承包商/供应商准备和参加响应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不论成交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2.2 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由承包商/供应商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承包商/供应商应按照前附表规定的费用标准或金额、交费时间和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1.3 保密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 语言文字
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承包商/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的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版本为准。
1.5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6 踏勘现场
1.6.1 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承包商/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承包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6.2 承包商/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6.3 承包商/供应商可自愿参加踏勘现场活动。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承包商/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6.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作为承包商/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的参考,采购人不对承包商/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7 分包与联合体
1.7.1 本项目严禁再分包。成交承包商/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不得将本工程工程内容转包或违法分包,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1.7.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承包商/供应商应以独立法人身份单独响应,并独立具备采购公告规定的全部资格条件;以联合体形式递交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采购文件
2.1 采购文件的组成
2.1.1 本采购文件包括:(略)
采购人依照本章约定,对采购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 承包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内容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 采购人可根据承包商/供应商的要求或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承包商/供应商。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在补充文件中通知承包商/供应商推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3.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略)
3.1.2 承包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亲自参加询比采购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2)所指的授权书;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响应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和联合体授权委托书。
3.1.3 承包商/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澄清、说明、补正,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报价
3.2.1 响应报价应为包含了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的价格,同时应列明增值税的税率(征收率),报价表中应明确列出不含税价格和税额。本工程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征收率为3%。承包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在响应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价格清单。
3.2.2 承包商/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任何因承包商/供应商忽视或误解项目总体情况使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损失的,由承包商/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采购人在签署成交合同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在前附表规定的幅度内对采购标的的数量进行增加或减少。
3.2.3 采购人设有高限价的,承包商/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得达到或超过高限价,高采购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前附表中载明。
3.2.4 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响应文件有效期
3.3.1 除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应为(略)日,从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承包商/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承包商/供应商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延长期内响应文件仍然有效,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承包商/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有效期届满后失效。
3.4 商务和技术偏差
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偏差表中未列明的内容,或者承包商/供应商未提供商务和技术偏差表的,将视同承包商/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承包商/供应商对于询比小组的澄清回复如存在与其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澄清回复内容为准。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承包商/供应商应按前附表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询比采购公告中对承包商/供应商的各项资格要求。资格审查文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3.5.2 采用全流程电子方式采购的,须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3.6 响应方案
承包商/供应商须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编写符合相应标的类型的响应方案。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工期、响应有效期、采购人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采用电子采购的项目(仅指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前附表。
(1)电子响应文件由承包商/供应商使用”中国电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略)
(2)承包商/供应商在编制电子响应文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
(3)响应文件格式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或)签字的地方,承包商/供应商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承包商/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4)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承包商/供应商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并上传系统。
(5)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电建交易系统(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
4.响应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承包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电建交易系统”要求加密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系统有权拒收。
4.1.2 响应文件封套上载明的内容见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采用电子采购的项目,承包商/供应商应在询比采购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建交易系统”,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承包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当出现网上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情况时,属于因承包商/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视为承包商/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一切责任由承包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4.2.2 除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承包商/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承包商/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承包商/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建交易系统”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承包商/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对响应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建交易系统”直接进行撤回操作;对响应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修改文件上传。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应标明”修改”字样。
5.组织评审
5.1 询比小组
5.1.1 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询比小组负责。询比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询比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询比小组组建后,询比小组成员共同推选或由采购人指定询比小组组长,询比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评审工作。
5.1.2 询比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略)
5.1.3 在评审过程中,询比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询比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5.1.4 询比小组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保密。
5.2 评审
5.2.1 询比小组应按照前附表约定的评审方法和第三章评审方法中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承包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递交响应文件的承包商/供应商少于3家的,不得进行评审。
5.2.2 评审期间,如发现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情况,询比小组应要求承包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5.2.3 评审完成后,询比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推荐数量不超过前附表约定数量,且标明顺序。
6.合同授予
6.1 成交候选人履约能力核查
在确定成交承包商/供应商前,采购人可以通过对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核验、组织现场考察等方式,以确认成交候选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等实际情况与响应文件是否一致及是否存在其他影响供应商履约能力的情况,形成书面履约能力核查结果报告。
6.2 确定成交承包商/供应商
6.2.1 采购人将根据评审报告及履约能力核查结果报告(如有),依法确定成交承包商/供应商。
6.2.2 在合同签订前,如成交承包商/供应商放弃成交或拒签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或者核查发现排名的成交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不能满足本项目履约资格、能力要求的,采购人可按照询比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承包商/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组织询比。
6.3 成交结果公示
6.3.1 对于采用公开询比采购项目,采购人将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略)
6.3.2 对于已公示成交结果的项目,如在合同签订期间发生成交承包商/供应商出现6.2.2条规定的情形而被取消成交资格,由采购人按照规定程序重新确定成交承包商/供应商的,将重新进行成交结果公示。
6.4 发出成交通知书
6.4.1 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承包商/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同时告知所有未成交的承包商/供应商成交结果。
6.4.2 成交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承包商/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承包商/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6.5 履约担保
6.5.1 在签订合同前,成交承包商/供应商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形式、金额、有效期限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除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成交合同金额的(略)%。
6.5.2 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符合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所需的费用由成交承包商/供应商承担,成交承包商/供应商应保证银行保函在合同期内有效。
6.6 签订合同
6.6.1 采购人和成交承包商/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承包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承包商/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
6.6.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承包商/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给成交承包商/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6.6.3 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成交承包商/供应商应与采购人同步签订《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协议》《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
6.6.4 成交承包商/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应在两周内将合同电子版上传”电建交易系统”。
7.质疑
7.1 质疑提出
7.1.1 承包商/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成交结果有质疑,应在前附表约定时间内正式向采购人提出加盖公章质疑函,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联系人及电话等。逾期提出质疑,采购人不受理。
7.1.2 对于全流程电子采购项目,承包商/供应商可通过电建交易系统承包商/供应商端在线递交。
7.2 质疑处理
采购人将针对质疑提出的问题进行核查,经过核查,发现质疑提出人对相关问题理解有误的,应作出解释;发现采购活动中确实存在不当行为的,应及时予以改正或补救。采购人认为质疑不成立或不影响采购结果的,可以继续进行采购活动。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略)
附件一:(略)
问题澄清通知
(澄清编号:(略)
(承包商/供应商名称):
河北华电昌黎海上光伏试点项目海上光伏区新B标段施工总承包工程海上安装及沉桩工程劳务分包(采购编号:(略)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发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地址)或通过下载采购文件的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传。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略)
日 期:(略)
附件二:(略)
问题澄清回复
(编号:(略)
河北华电昌黎海上光伏试点项目海上光伏区新B标段施工总承包工程海上安装及沉桩工程劳务分包采购的询比小组:
问题澄清通知(澄清编号:(略)
1.
2.
.....
特此澄清。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承包商/供应商:(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略)
日 期:(略)
附件三:(略)
成交通知书
(成交承包商/供应商名称):
你方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所递交的河北华电昌黎海上光伏试点项目海上光伏区新B标段施工总承包工程海上安装及沉桩工程劳务分包(采购编号:(略)
成交价:(略)
工期/供货期/服务期:(略)
质量标准:(略)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采购合同,在此之前,请按采购文件第二章“承包商/供应商须知”第6.5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略)
日 期:(略)
附件四:(略)
成交结果通知书
(未成交承包商/供应商名称):
我方已接受(成交承包商/供应商名称)递交的河北华电昌黎海上光伏试点项目海上光伏区新B标段施工总承包工程海上安装及沉桩工程劳务分包(采购编号:(略)
感谢你单位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参与!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略)
日 期:(略)
第三章 评审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审方法前附表
一、符合性评审指标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形式评审标准 | |
1.1 | 承包商/供应商名称 | 与市场监督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 |
1.2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 响应文件(正本)按采购文件承包商/供应商须知相关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
1.3 | 响应文件格式 | 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齐全,字迹和各种证件(复印件)清晰可辨。 |
1.4 | 响应主体形式 | 以独立法人身份单独响应,未以联合体形式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
2 | 资格评审标准 | |
2.1 | 依法设立 | 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
2.2 | 资质要求 | 建筑施工专业作业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证书)复印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
2.3 | 财务要求 | 提供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前附表3.5(3)执行。 |
2.4 | 信誉要求 |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需包含”基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等页面,查询日期需在响应截止日前(略)日内);2.”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需包含”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板块查询结果,查询日期需在响应截止日前(略)日内)。 |
2.5 | 人员要求 |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5年以上工程施工作业组织管理经验,且无在建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2名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②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指挥、起重司索、电焊、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齐全,并提供与报价表工日投入一一对应的人员名册。 |
2.6 | 业绩要求 | 近五年内((略)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工程施工劳务作业业绩,数量不少于1项。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关键页(含工程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双方签章页)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能证明满足上述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具有海上风电、海上光伏等海洋工程沉桩或大型构件海上吊装安装劳务作业业绩的优先,并在商务评审中相应加分。 |
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
3.1 | 报价 | 报价。响应总报价(=Σ各岗位暂定工日×工日单价)须低于(不含等于)高采购限价人民币壹仟壹佰捌拾捌万叁仟元整(¥(略),(略),(略).(略)元),且不得低于成本价;各岗位工日单价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低工资标准折算的日工资水平,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
3.2 | 响应有效期 | 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略)天(日历天)。 |
3.3 | 工期 | (略)日历天,计划工期(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年度海上施工期与冬休期的划分为目标性安排,实际开工时间及各阶段实际安排以采购人的施工交底和书面文件为准,且满足采购人下达的分区段作业节点及海上作业窗口期安排。 |
3.4 | 工程质量标准 | 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程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 |
3.5 | 响应方案 | 符合询比采购文件相应规定和内容要求。 |
3.6 | 报价表 | 符合第六章中报价表相关要求,各人工岗位齐全、无缺漏项,工日数与人员名册一致,并附工日单价构成分析表。 |
二、商务评审指标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对采购文件的响应 | 5分 | 1.对采购文件完全响应,响应文件清晰完整并按采购文件要求的格式、顺序编制、无缺漏项得5分;2.每有一处非实质性内容缺漏,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2 | 信誉要求 | 2分 | 信誉满足以下要求共计得2分:(略) |
3 | 类似项目业绩 | (略)分 | 在业绩资格审查合格的基础上评分:(略) |
4 | 项目负责人业绩与能力 | 5分 |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海上(水上)工程沉桩或大型构件海上吊装安装劳务作业组织管理业绩的,每提供1项得2分,高得4分(提供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等佐证材料,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②项目负责人具有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加1分(提供证明材料)。 |
| 合计 | (略)分 | |
三、技术评审指标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劳务作业组织方案 | 7分 | ①作业组织方案内容完整,对钢管桩沉桩、海上吊装安装、构件现场拼装、防腐与结构消缺、施工测量等各工序的作业流程、班组分工与轮班安排理解到位,(略)小时轮班组织方案合理,得3-4分;方案基本完整得1-3分;方案内容简单或有明显缺漏得0-1分。②关键作业措施(含沉桩桩位与垂直度控制、吊装就位与连接固定、吊索具检查与挂设摘钩、焊接质量自检、聚脲防腐与补涂工艺、钢桩扶正复位、船舶颠簸工况下的测量作业等)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好,得2-3分;措施基本可行得1-2分;措施笼统或缺乏针对性得0-1分。 |
2 | 作业队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 | 5分 | ①作业队组织机构健全,队长、班组长、专职安全员等岗位职责明确,管理与考勤制度完善,得2分;基本完善得1分;不完善得0分。②拟投入各岗位人员数量与响应文件工日清单一致,专业搭配合理,能满足标准配置(略)人(吊装安装作业队(略)人、打桩作业队(略)人)及(略)小时轮班要求,并具备高峰期人员轮换与增员预案,得2-3分;配备基本齐全得1-2分;配备明显不足得0-1分。 |
3 | 特种作业人员及持证情况 | 3分 | 拟投入的起重指挥、起重司索、电焊工、高处作业、测量等特种作业及技能岗位人员持证齐全、证件在有效期内,并已取得或承诺按期取得海上作业相关培训证书;提供人员名册及证书清单且与岗位配置一一对应,得2-3分;基本齐全得1-2分;持证不全或未提供清单得0-1分。 |
4 | 质量、安全、环保保证措施 | 3分 | ①作业质量自检与工序交接制度、原始记录填写与移交措施具体可行,得1分;基本完整得0.5分;不完善得0分。②安全保证体系健全,危险源辨识全面(起重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人员落水、触电、船舶碰撞与走锚、恶劣海况等),个人防护与应急响应措施完善,得1分;基本完善得0.5分;不完善得0分。③海洋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措施完善,生活垃圾与作业废弃物集中收集上岸处置方案可行,得1分;基本可行得0.5分;不完善得0分。 |
5 | 工期及人员保障措施 | 2分 | 人员进出场计划与海上有效作业窗口期((略)年(略)天、(略)年(略)天)匹配,人员稳定性保障、轮换补充及赶工时的增员措施具体可行,得2分;措施基本可行得1分;计划笼统或缺乏保障措施得0分。 |
| 合计 | (略)分 | |
四、价格评审指标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价格评审(满分(略)分,权重(略)%) | (略)分 | 基准价:(略) 基准价=平均值下浮3% 基准价保留小数2位,之后一位四舍五入。 得分公式:(略) 偏差率范围在[0%(含)~0%(含)]之间得(略)分,其他区间基于(略)分进行扣(加)分; 偏差率高于百分比条件:(略) 偏差率低于百分比条件:(略) 得分小数位保留2位小数,之后一位四舍五入。 |
注:(略)
1.评审方法(综合评估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询比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3.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按照评审方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人顺序。
2.初步评审标准和程序
2.1 初步评审标准:(略)
2.2.1 询比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承包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承包商/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以通过初步评审。
2.2.2 评审价格若达到或超过高限价,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询比小组经过对承包商/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承包商/供应商的报价异常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承包商/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承包商/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2.3 通过初步评审的承包商/供应商少于3家使得采购明显缺乏竞争性的项目,不得进入详细评审程序,应重新询比。
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
3.1 评审价格计算
3.1.1 响应报价有明显的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的文字错误等)的,询比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承包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及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其签字盖章回复确认。如承包商/供应商拒绝对询比小组发出的澄清通知进行书面确认,询比小组有权对其响应文件做否决处理。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如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报价表合计报价与分项报价合计不一致,以各分项报价的合计数为准;
(4)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缺漏项内容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如缺漏项内容属于实质性偏差,询比小组有权对其响应文件做否决处理,也可要求承包商/供应商就缺漏项的分项报价和工程量进行单独澄清,并据以计算确定修正后的评审报价;
(5)如承包商/供应商报价未包含增值税或增值税税额填写有误,将按照承包商/供应商的纳税人属性计算其含税价格作为评审价格。
3.2 评审价格比较和排序(综合评估法)
3.2.1 分值构成:(略)
3.2.2 评审基准价计算:(略)
3.2.3 评分标准:(略)
3.2.4 评分:(略)
3.2.5 汇总:(略)
3.2.6 排序:(略)
4.评审结果
4.1.1 询比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4.1.2 询比小组应在书面评审报告中按照承包商/供应商排列的优先顺序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的数量见第二章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四章 合同草案(如有)
合同主要约定如下,终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
1.合同形式与计价方式:(略)
2.合同价款:(略)
3.合同工期:(略)
4.质量标准与缺陷责任:(略)
5.计量与结算:(略)
6.付款:(略)
7.履约担保:(略)
8.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略)
9.农民工工资支付:(略)
(略).违约责任:(略)
(略).禁止转包与违法分包:(略)
?
第五章 采购需求5.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略)
建设地点:(略)
项目背景:(略)
作业条件概况:(略)
主要劳务投入:(略)
5.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为劳务分包,船舶机械、主要工程材料及海上安全设施由采购人统筹配置,承包商按采购人下达的施工方案、技术交底与作业指令投入作业人员及班组完成劳务作业,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作业准备与人员组织
按采购人要求组建吊装(安装)作业队与打桩作业队,配齐各岗位人员并完成入场体检、HSE培训与实操考核;
作业人员海上安全证书及起重指挥、起重司索、电焊、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取得与报验;
接受采购人组织的三级安全技术交底与工序技术交底,参与专项施工方案的现场落实。
(2)钢管桩沉桩作业
钢管桩的海上翻桩、喂桩、对位与沉桩作业;
桩位放样、垂直度与倾斜度监控、桩顶标高控制、沉桩过程记录填写及桩基检测配合;
打桩锤及配套设备的现场操作、日常检查与保养配合。
(3)海上吊装与安装作业
光伏网架平台、桁架、箱变平台的海上吊装、就位、连接固定及安装精度复核;
吊索具的挂设、摘钩、检查与存放,构件绑扎的解除与甲板作业面清理;
橡胶支座(普通板式支座及滑板支座)的安装就位。
(4)构件现场拼装作业
箱变平台、电缆桥架、电缆爬架、跨接桥架的现场拼装与安装;
钢爬梯、钢护笼及钢套笼的现场拼装与安装;
上述作业所涉焊接、螺栓紧固及安装质量自检。
(5)防腐与结构消缺作业
桩顶焊接节点涂刷聚脲防腐;
钢桩防腐涂层的补涂与修补;
钢桩倾斜扶正、复位整改及既有工程缺陷修复的配合作业。
(6)施工测量
控制点复核、桩位放样、构件安装标高与平面偏位测量;
测量原始记录的填写、整理与移交,并适应船舶颠簸工况全程伴随各工序作业。
(7)海上安全设施部署配合
海上警示标志、助航标志、临边防护、救生与消防设施的安装、日常巡检、维护与拆除配合(设施由采购人提供)。
(8)作业配合与调度服从
按采购人统一调度执行(略)小时轮班作业,服从船舶调度、海况窗口与避风安排;
配合本工程其他承包商完成构件交接、作业面移交与工序衔接。
(9)安全环保与文明施工
严格执行采购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与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海上作业安全防护、防落水、防走锚及海洋环境污染防控措施,生活垃圾与作业废弃物按规定集中收集上岸处置。
((略))验收配合与资料移交
配合采购人、监理及发包人完成工序验收、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及完工验收;
按采购人要求填写、整理并移交沉桩记录、安装记录、测量记录、考勤记录等施工原始资料。
注:(略)
5.3 劳务作业内容
本次采购为劳务分包。承包商按采购人下达的用工计划雇佣符合资格条件的作业工人,组建吊装(安装)作业队和打桩作业队进驻现场(船上),按(略)小时轮班组织作业,在采购人下达的施工方案、技术交底与作业指令下完成本工程全部海上安装及沉桩劳务作业。施工船舶机械、大型工装及专用吊索具、全部工程材料与构配件、焊材及防腐材料、临时设施与海上安全设施均由采购人统筹配置并承担费用;承包商仅提供作业工人、班组管理人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及常用手持工器具。
承包商须完成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钢管桩(合计1,(略)根)的接卸清点、装船绑扎加固与海上运输随船看护;翻桩、喂桩、桩位对位、初稳桩、垂直度控制、锤击沉桩、桩顶标高控制及割桩或接长配合等全部沉桩作业;沉桩过程中钢桩防腐涂层的保护与破损补涂;沉桩原始记录的填写与报验。
(2)光伏网架平台((略)榀)的成品交接、码头装船、绑扎加固与随船看护;海上解绑、二次倒运、吊索具挂设与摘钩、起吊就位、调平、连接固定与安装精度复核;网架与桩顶焊接节点的焊接、清渣自检及聚脲防腐涂刷等与光伏网架海上吊装相关的全部作业内容。
(3)箱变平台((略).(略)t)的吊装就位、调平、螺栓紧固与焊接固定,以及橡胶支座(普通板式支座及滑板支座,(略)个)的清点、就位、位置校正与压紧固定。
(4)电缆爬架((略).(略)t)、电缆桥架((略).(略)t)、跨接桥架((略).(略)t)及钢爬梯、钢护笼、钢套笼((略).(略)t)的吊装就位、现场拼装、螺栓紧固与焊接固定,以及安装部位防腐涂层的补涂。
(5)既有工程的缺陷修复或补充:(略)
(6)施工测量:(略)
(7)吊索具、卡环、专用吊具及常用工器具的领用、清查、日常检查维护,以及码头与施工船舶上的装卸、倒运与存放保管(专用工装及吊索具由采购人提供)。
(8)海上安全设施(警示标志、助航标志、临边防护、生命绳、救生与消防器材等,均由采购人提供)的安装、日常巡检、维护与拆除配合。
(9)按采购人统一调度执行(略)小时轮班作业,服从船舶调度、海况窗口与避风安排;配合完成船舶靠离泊系解缆、抛起锚及防台防大风工作;冬休期按采购人安排组织人员退场或留守,留守人员配合采购人指定的其他工作内容。
((略))配合其他承包商完成构件交接、作业面移交与工序衔接;配合采购人及监理开展工序报验、隐蔽验收、阶段验收和完工验收,并按要求填写、整理、移交沉桩记录、安装记录、测量记录、考勤记录等施工原始资料。
((略))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海洋环境保护,包括作业面清理,生活垃圾、作业废弃物及废弃防腐材料的分类收集、暂存与上岸合规处置。
((略))完成采购人安排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船上辅助劳务工作。
注:(略)
((略))其他
现场各项作业的安排、衔接与配合,均服从采购人的统一协调和统一部署。采购人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海上作业窗口期、总体进度及业主、监理要求,对作业面、班次、作业时段、船舶乘泊及工序穿插安排作出调整,并下达用工计划增减人员,承包商应予配合调整,工日单价不作调整。对某项劳务作业内容是否属于本标段范围存在争议的,以采购人的书面认定为准,承包商应先按采购人指令组织作业、后按签约合同约定协商处理,不得停工、缓工或拒绝配合;承包商不得以清单未列、交底未明确、应由其他单位完成、交叉作业干扰或等待他方作业等为由拒绝作业、拒绝配合、要求顺延工期或提出费用索赔。
5.4 工期要求
总工期:(略)
上述开工时间仅为计划开工时间,实际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采购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合同工期自实际开工之日起计算,各关键节点相应顺延;承包商不得以开工时间调整为由提出费用索赔,但应按调整后的节点重新报送并执行人员进出场计划与轮班排布计划。
阶段性施工安排目标(以计划开工时间为基准编制的目标性安排):
(1)(略)年度海上施工期(目标):(略)
(2)冬休期(目标):(略)
(3)(略)年度海上施工期(目标):(略)
上述(略)年度海上施工期、冬休期及(略)年度海上施工期的划分与各阶段完成内容,均仅为目标性安排,供承包商编制人员进出场计划与轮班排布计划、配置人力资源时参考,不构成对实际施工时段和实际节点的终约定。本工程的实际开工时间、年度海上施工期与冬休期的实际起止时间、分区段作业节点、各阶段实际完成内容及完成时间,一律以采购人(总承包方)向承包商进行的施工技术交底,以及采购人下达的开工通知、总体施工进度计划、月(周)进度计划、节点计划、用工计划、船期与班次安排、施工任务单等书面文件为准。承包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详细的人员进出场计划与轮班排布计划(含各岗位人数、工日投入及与海上有效作业窗口期的匹配分析),并按采购人的交底和书面文件组织作业、动态调整人员投入,不得以上述目标性安排与实际安排不一致为由要求顺延工期、调整工日单价或提出费用索赔。因承包商原因造成人员不到位、工序滞后或影响海上作业窗口期利用的,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5.5 质量标准
5.5.1 总体标准
劳务作业质量须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工程建设规范、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采购人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工程一次验收合格。适用主要规范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海上风电场工程施工规范》(NB/T (略)-(略))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略)-(略))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略)-(略))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略)-(略))
《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略)-(略))
《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GB (略)-(略))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T (略))
《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JTS (略)-1-(略))
其他现行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规范
如施工期间相关标准规范修订更新,按新版本执行。
5.5.2 关键质量控制指标
(1)钢管桩沉桩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并逐根形成沉桩记录:(略)
(2)光伏网架平台、桁架、箱变平台的吊装就位准确,连接节点紧固到位,安装偏差满足设计文件与规范要求;
(3)现场拼装焊缝由持证焊工完成,焊缝外观质量(略)%自检,并配合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
(4)桩顶焊接节点聚脲防腐涂刷及钢桩防腐补涂的表面处理、涂层厚度与外观质量满足设计要求,并用漆膜仪复检;
(5)钢桩倾斜扶正及复位整改后须复测并经采购人、监理确认合格;
(6)施工测量记录真实、完整、可追溯,测量仪器在计量检定有效期内;
(7)吊索具、安全带、救生设备等作业器具使用前逐件检查,不合格件立即停用并更换。
5.5.3 人员素质要求
承包商投入的全部作业人员须身体健康、经岗前体检合格,年龄符合海上作业要求;特种作业人员须持有效操作证上岗,海上作业人员须取得海上安全证书。承包商不得以未经采购人认可的人员顶替响应文件承诺人员;对不服从管理、违章作业或技能不能胜任的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承包商无条件更换,采购人不承担被更换人员自要求更换之日起的工日费用,因此产生的窝工及更换费用由承包商承担。
5.6 施工要求
(1)施工技术要求
本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由采购人编制并报监理、发包人审批,承包商须按经批准的方案及三级安全技术交底组织作业,不得擅自变更作业工艺与顺序;
作业过程中发现方案与现场条件不符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承包商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采购人,不得擅自处置。
(2)现场施工管理要求
承包商须组建满足工程需求的作业队驻场履职,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各岗位人员须与响应文件承诺一致,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更换人员资格不得低于原承诺人员;
指定专职对接人员,及时响应采购人的管理指令与作业调度;服从采购人的现场统一管理与船舶调度,遵守项目现场及船上各项管理制度,并配合其他分包单位、作业单位的交叉作业与工序衔接。
(3)安全管理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纳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与网格化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海上作业人员须取得海上安全证书;重点管控起重吊装、高处及舷外作业、人员落水、物体打击、触电、动火作业及船舶交通风险;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海上特种作业及高空吊装由采购人全程派员监督,承包商不得独立管控;
定期参加采购人组织的安全检查与安全教育培训,配合开展防台风、防大风、人员落水、火灾等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杜绝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4)环保与文明施工管理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及海洋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生活垃圾、作业废弃物及废弃防腐材料集中收集、暂存并上岸合规处置;
严禁向海域倾倒任何废弃物,严禁排放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与含油污水;
船上及作业面按标准化要求设置标识标牌与安全通道,保持作业面与生活区整洁。
(5)农民工工资管理
承包商须与作业人员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实行实名制登记与考勤管理;
配合采购人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包代发制度,按月提交工资发放情况;
工资支付情况纳入履约考核并与计量结算挂钩。
5.7 施工协调与配合
(1)采购人投入:(略)
(2)承包商投入:(略)
(3)本工程由采购人(总承包方)实行统一管理和总体协调,各参建单位相互配合。作业人员的进出场时间、班次编排、船舶乘泊、作业面分配、作业时段及工序穿插,均由采购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海上作业窗口期、船期安排和总体进度需要统一部署,承包商应服从采购人安排并全力配合,按(略)小时轮班组织作业,服从船舶调度、海况窗口与避风安排,并配合采购人统一安排的其他分包单位、作业单位开展交叉作业、构件交接、作业面移交与工序衔接;
(4)凡施工图纸、技术规格书、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及采购人书面指令中涉及沉桩、吊装安装、现场拼装、防腐与结构消缺、施工测量、安全设施部署及其配套、辅助、衔接性劳务作业的全部内容,均由承包商负责实施,相关用工已含入工日单价;对某项劳务作业内容是否属于本次采购范围存在争议的,以采购人的书面认定为准;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海上特种作业及高空吊装由采购人全程派员监督,不得由承包商独立管控;承包商须全面纳入采购人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与网格化管理,服从统一调度;
(6)第三方质量检查检测由采购人另行委托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承包商负责配合并提供作业条件;因承包商作业质量不合格导致的复检费用及返工费用由承包商承担,返工工日不予计量。
5.8 计量与结算
(1)本工程采用固定人工工种工日单价计价,按月计量结算。承包商每月(略)日前提交当月考勤汇总表、人员名册及全套计量资料。
(2)计量以经采购人现场管理人员核实签认的实际出勤工日为准。旷工、因承包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窝工、因承包商原因返工的工日,以及未持证上岗、被采购人要求清退人员自要求之日起的工日,均不予计量。
(3)各岗位工日单价固定不变,实际出勤工日按实调整;累计结算金额不突破成交总价,确需超出的须事先取得采购人书面批准。
(4)采购人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关费用后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付款前承包商须提交当期结算资料、支付申请及合法合规并通过税务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简易计税,征收率3%)。
(5)竣工结算以承包商提交包括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在内的全套清算文件为前提。
5.9 验收要求
(1)验收依据
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设计文件、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约定及正式工程技术资料。
(2)过程验收
严格执行工序三检(自检、互检、专检)与报验制度,上一道工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隐蔽工程施工前须提前通知采购人及监理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
(3)阶段验收
每完成一个施工分区(2#-1区、2#-2区、2#-3区)的沉桩、吊装安装及结构消缺作业后,由承包商会同采购人、监理进行阶段性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沉桩偏差、安装精度、焊缝与防腐质量及原始记录完整性,验收合格后方可转入下一分区作业。
(4)完工验收
本工程全部工作完成后,承包商提交完整竣工资料及完工验收申请,由采购人组织完工验收。
(5)不合格处理
验收不合格的,承包商须在采购人要求的期限内无偿整改至合格,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商自行承担。
5.(略) 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为劳务分包,计价与结算的工程量清单为表5.(略)-2人工岗位工日清单。表5.(略)-1所列施工内容工程量为本工程劳务作业对应的主合同分部分项工程量,仅用于说明作业内容与作业强度,供承包商测算人员投入、编制响应方案时参考,不作为计价与结算依据。
5.(略).1对应施工内容工程量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工程量 | 主要劳务作业内容(详见5.3) |
一 | 光伏支架基础工程 | | | |
1.1 | 光伏网架吊装 | 榀 | (略) | 挂钩起吊、对位就位、调平固定、桩顶节点焊接及聚脲防腐、摘钩、精度复核 |
1.2 | 沉桩 | 根 | 1,(略) | 翻桩喂桩、桩位对中、垂直度控制、锤击沉桩、桩顶处理、防腐修补、沉桩记录填写 |
二 | 箱变平台及基础 | | | |
2.1 | 箱变平台安装 | t | (略).(略) | 挂钩起吊、对位就位、调平、螺栓紧固与焊接固定、防腐补涂、安装记录填写 |
2.2 | 沉桩 | 根 | (略) | 同1.2项 |
三 | 光伏区电缆桥架支架基础 | | | |
3.1 | 电缆爬架安装 | t | (略).(略) | 挂钩起吊、对位就位、法兰对接与螺栓紧固、连接件焊接、防腐补涂 |
3.2 | 电缆桥架安装 | t | (略).(略) | 同3.1项,另含搭接部位调整对齐与顺直度复核 |
3.3 | 跨接桥架安装 | t | (略).(略) | 同3.1项,另含跨接部位对位与标高复核 |
3.4 | 橡胶支座安装(普通板式支座及滑板支座,材料由采购人提供) | 个 | (略) | 清点、就位放置、位置校正、压紧固定、密贴检查 |
3.5 | 沉桩 | 根 | (略) | 同1.2项 |
四 | 其他工程 | | | |
4.1 | 钢爬梯、钢护笼及钢套笼等安装 | t | (略).(略) | 挂钩起吊、对位就位、调平、焊接及螺栓固定、套笼对中与限位件安装、防腐补涂 |
五 | 既有工程的缺陷修复或补充 | | | |
5.1 | 桩顶部焊接节点涂刷聚脲防腐 | 根 | (略) | 基面处理除锈、遮蔽保护、底涂与聚脲面涂涂刷、漆膜测厚自检、缺陷重涂 |
5.2 | 钢桩防腐涂层补涂 | 根 | (略) | 涂层普查标记、除锈打磨与羽化处理、逐道补涂底中面漆、漆膜复检返修 |
5.3 | 钢桩倾斜扶正及复位整改 | 根 | (略) | 定位复测、支护防护安装、配合机械顶升矫正与复位调直、垂直度复核、加固焊接与防腐修补 |
注:(略)
5.(略).2 人工岗位工日清单(计价清单)
序号 | 人工岗位 | 人数(人) | 工作天数(天) | 暂定工日 | 含税工日单价(元) | 含税总价(元) |
一 | 吊装(安装)作业队((略)小时轮班作业,标准配置(略)人) | | | | | |
1.1 | 项目经理 | 1 | (略) | (略) | | |
1.2 | 队长 | 1 | (略) | (略) | | |
1.3 | 起重指挥 | 2 | (略) | (略) | | |
1.4 | 安全员(专职) | 2 | (略) | (略) | | |
1.5 | 电焊工 | 8 | (略) | (略) | | |
1.6 | 安装工 | (略) | (略) | (略) | | |
二 | 打桩作业队((略)小时轮班作业,标准配置(略)人) | | | | | |
2.1 | 队长 | 1 | (略) | (略) | | |
2.2 | 指挥 | 1 | (略) | (略) | | |
2.3 | 锤组操作员 | 2 | (略) | (略) | | |
2.4 | 测量人员 | 4 | (略) | (略) | | |
2.5 | 操作工(打桩) | 8 | (略) | (略) | | |
2.6 | 后勤 | 1 | (略) | (略) | | |
| 合 计 | (略) | — | (略),(略) | — | |
说明:
1.本表为本工程的计价清单。表中人数、工作天数及暂定工日按采购人的资源配置计划编制,承包商/供应商应按本表逐项填报工日单价及合价,不得增项、减项或改变工日数量。
2.暂定工日为采购文件约定的估算量,终结算以经采购人签认的实际出勤工日为准,工日单价在合同期内固定不变;累计结算金额不突破成交总价。表中人数为暂定人数,采购人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月下达用工计划予以调整。
3.工日单价为含税固定单价,且仅包含劳务用工相关费用,即:(略)
4.施工船舶机械(含打桩船、起重船、运输船及交通船)、大型工装及专用吊索具、全部工程材料与构配件、焊材及防腐材料、海上安全设施,均由采购人统筹配置并承担费用,不计入本清单报价;承包商须爱护使用,并遵守采购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纳入网格化管理。
5.承包商/供应商须在报价表后附各岗位工日单价的构成分析表,列明薪资、津贴、车旅费、体检费、餐费、培训与证书费、保险费、劳保及工器具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费用组成,并附与本表各岗位拟投入人员名册。
5.(略) 其他要求
(1)本工程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商相应违约责任。
(2)承包商须自行承担施工期间的人员、设备、财产安全责任,因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包商承担全部责任与损失。
(3)承包商须服从采购人的现场统一管理,遵守项目现场各项管理制度,配合采购人开展各项检查工作,并与其他分包单位、作业单位做好作业面协调与工序交接。
(4)施工产生的所有废弃物须按规定合规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堆放。
(5)承包商在响应文件中承诺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作业队总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各岗位人员,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擅自更换,确需更换的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且更换人员资格不得低于原承诺人员。
(6)承包商应配合采购人开展创优策划工作,按创优标准组织施工并配合收集整理创优技术资料及声像资料。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河北华电昌黎海上光伏试点项目海上光伏区新B标段施工总承包工程海上安装及沉桩工程劳务分包
响应文件
承包商/供应商:(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