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理由: 根据《深圳大学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暂行) 》,本项目属于“其他具有复杂性、专门性、特殊性的项目,且只有供应商的”情形,理由如下: 一、采购必要性 本项目为学校正式批准的校企合作项目,学校审批OA(办文编号:(略) 二、项目的复杂性 本项目并非普通办公用房承租,须同时满足校方教学实训与东亚银行金融合规管理的双套标准,涉及银行实景化实训、校企联动统筹等专属管控要求,场地协调、合规审查与运营对接的复杂度高;若更换场地,既有的合作教学体系与校企对接机制将难以延续。 三、项目的专门性 东亚银行大厦内的场地产权及运营权具性,仅寰裕置业(深圳)有限公司拥有合法出租及配套服务资质;场地需与东亚银行业务系统物理直连,具备不可替代的金融合规实景环境与专属产教融合场景属性,技术与环境属性专属定制、无可替代。 四、项目的特殊性 区别于常规场地租赁,本场地定向服务学院与东亚银行的校企合作项目。场地若脱离东亚银行大厦,既有的校企合作机制将失效,难以实现校企深度联合。 五、供应商确定 本项目的核心约束在于:(略) 六、采购项目预算合理性 本项目2 年预算共计(略)万元(租赁面积 (略) ㎡,折合单价约 5.(略) 元/㎡/天),费用涵盖场地租金、水费及公共物业管理费。 经市场调研,同栋楼其他楼层场地租金普遍处于 6.5—7.7 元/㎡/天(对应2年租金约(略)万—(略)万元)。本项目得益于学院与东亚银行的校企合作框架,由场地运营方寰裕置业(深圳)有限公司在该框架下给予校方优惠租赁条件,成交单价明显低于区域市场水平。预算构成明晰、定价紧凑,价格处于市场合理区间,性价比良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