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项1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需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需具备有效的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需具备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需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含特定资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