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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宁分中心受南京国润创意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其出租江宁区湖山路(略)号北楼五楼篮球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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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第(略)期《南京江宁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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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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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 (2)意向承租方须信用良好,近三年来企业经营情况良好,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违约失信行为,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3)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以开展篮球运动项目为主,不得用于与出租用途不符的业态,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4)出租方将本房屋按现状整体出租给承租方,所出租的房屋及场地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租、分租等。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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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出租方审查,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承租方须在资格确认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需从意向方登记时所填写的本单位账户中采用电子化方式一次性汇出,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并办理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逾期将不能取得竞租资格; (2)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承租方须在资格确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逾期无法办理; (3)办理到账确认的方式为:(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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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在《成交确认书》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转抵租金;意向承租方如未被确定为承租方,自承租方确定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全额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2)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租人并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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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签字盖章的意向承租方登记表; (2)意向方为企业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在线调用的不需提供); 意向承租方须在登记期限内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用户平台,并通过产权交易业务管理系统完成登记手续,登记材料均需原件扫描上传。 (3)经签字盖章的意向承租方承诺函,承诺:(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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