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XCQ(略)
受浙江省象山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定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省象山县象山港路(略)号)四楼开标大厅(或拍卖厅)举行租赁权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
标的 | 坐落 | 租赁面积 约(㎡) | 租期 | 起拍价 (元/首年) | 拍卖保证金(元) |
1 | 象山城东工业园文创公寓3#楼 | (略).(略) | 3年 | (略) | (略) |
2 | 宏利地块部分厂房、办公室 | (略) | (略)年 | (略) | (略) |
3 | 丹东街道天安路(略)弄(略)号原联通大楼 | (略).7 | 3年 | (略) | (略) |
4 | 象山城东工业园岭池路(略)号 | (略).(略) | 5年 | (略) | (略) |
5 | 象山县晓塘乡台宁头房屋 | (略).(略) | 3年 | (略) | (略) |
二、注意事项:
1、具体经营用途须符合当地规划、卫生、、消防、城管等部门的限制和要求,买受人(承租人)如有违反,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2、标的1共有(略)套一室一厅,用于公寓住宅,不得将房子改为民宿、短租房或用于其商业性住宿经营,租金按季预付。
3、标的2用于针织类行业,合同五年一签,租金按季预付,租赁面积含厂房面积(略)平方米、办公室(略)平方米,其中因部分厂房存在消防改造等情况(约1.3万平方米),需延迟交付,租金按实际交付情况收取;另收物业费1.5元/平方米/月。如遇政府收储、征收等情况,买受人(承租人)须无条件配合清退。
4、标的3、4、5合同一年一签,租金按年预付。
5、经确认的原承租人按拍卖公告的要求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参加拍卖会的,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对其原承租的房屋享有优先承租权,未按要求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和未参加拍卖会的,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三、标的展示、报名登记时间:(略)
四、报名登记地点:(略)
标的看样地点:(略)
五、报名办法:
1、竞买人须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将拍卖保证金缴付至象山县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企业报名必须以本企业对公账户汇保证金,开户名:(略)
2、竞买人随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身份证或相应的营业执照副本、公章)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授权他人的则出具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六、交易服务费的支付:(略)
七、失信人员和失信企业不得参与竞买。
八、拍卖方式:(略)
九、联系电话:(略)
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象山)网址:
https:(略)
十一、详细情况见本次拍卖须知。
宁波简诚拍卖有限公司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