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招标文件 | 现更正为 |
第9页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2.3报价方式本项目勘察设计费采用下浮率形式报价,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函中对勘察费进行填报下浮率。 勘察报价下浮率须大于(略).(略)%(不含(略).(略)%),投标下浮率保留两位小数。投标人的投标下浮率未保留两位小数以及不按范围报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例:(略) | 3.2.3报价方式本项目勘察设计费采用下浮率形式报价,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函中对勘察设计费进行填报下浮率。 勘察设计报价下浮率须大于(略).(略)%(不含(略).(略)%),投标下浮率保留两位小数。投标人的投标下浮率未保留两位小数以及不按范围报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例:(略) |
第(略)页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略).4否决投标的条款 | 2.否决投标的情形 (5)上传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册商务投标文件)投标函附录载明的拟派驻现场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的姓名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填报对应的人员姓名不一致的; | 删除此条 |
第(略)页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回执(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格式不得更改)、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提供信息平台相应网页截图)等材料; |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 |
第(略)页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 3.5.2“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填报人员;其他人员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附证明文件复印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5.2“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附证明文件复印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第(略)页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七、资格审查资料 (五)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 注(此表后附):(略) 1.拟派项目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代表情况表(即“投标回执”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打印或网页截图)。 2.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人员(附相关网页截图)。 3.投标人按本章“投标文件格式”(六)或(七)“主要人员简历表”的要求对上述拟派的负责人进行填报。 | 注(此表后附):(略) 1.投标人按本章“投标文件格式”(六)或(七)“主要人员简历表”的要求对上述拟派的负责人进行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