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评标委员会按照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将排序在前三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初步评审 |
2.2.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资格预审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项目负责人 | 与资格预审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2.2.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3.1 | 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 评标是否分两个阶段进行:?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不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施工组织设计: (略) 分投标人业绩: 2 分□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施工组织设计: / 分投标人业绩: / 分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分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是 □否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不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投标报价合理性: / 分投标报价: (略) 分□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投标报价合理性: / 分投标报价: / 分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高和低(略)%(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高报价(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略)%、(略)%、(略)%、(略)%。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高和低(略)%(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高报价(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 (略)%、(略)%、(略)%、(略)%、(略)% ;K1的取值范围为: (略)%、(略)%、(略)%、(略)% ;K2的取值范围为:建筑工程为(略)%~(略)%,装饰、安装为(略)%~(略)%,市政工程为(略)%~(略)%,园林绿化工程为(略)%~(略)%,其他工程(略)%~(略)%。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 (略)%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三、如采用两阶段评标,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略)%×(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差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3.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评审 | 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页面尺寸一律采用 A4 格式,施工组织设计中不得出现明示或暗示申请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申请人的标识、标志、企业名称、人员名称、页眉页脚、页码、水印、业绩等任何可以识别申请人的标记)。施工组织设计中除图表外,字体格式统一为黑色宋体,字体大小统一为小四号字体,图表不得为彩色。施工组织设计违反招标文件暗标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评审不通过,按无效标处理。施工组织设计通过评标委员会评审,才能参加报价的评标。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略)%(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和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高和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终得分。(3)篇幅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 详见评分因素中的 页数要求,每超过1页的,扣 0.1 分。□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 页,每超过1页的,扣 分。(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必须采用“暗标”法进行评审。 |
评分因素 | 页数要求 | 分值 |
?总体概述:(略) | 不超过 5 页 | 1 分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不超过 5 页 | 1 分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不超过 (略) 页 | 2 分 |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 不超过 (略) 页 | 2 分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不超过 (略) 页 | 1 分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不超过 (略) 页 | 3 分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 不超过 页 | 分 |
□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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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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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2分): (注:(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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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2) | 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 自 (略)年 9月 1 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 ”上的日期为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体单跨跨度(略)米及以上的钢结构工程项目施工,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每提供一个得1 分,多得 2分(本次评分业绩,不可与资格预审中业绩为同一业绩,如为同一业绩,不加分)。 注:(略)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如上述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不能体现钢结构及跨度指标的,需提供图纸(所附的图纸应为审图机构审核通过的设计蓝图、或具有审图机构印章的电子版图纸,不能提供上述两种的,也可提供图纸复印件并加盖项目所在地城建档案部门相关印章。所提供的图纸应能体现钢结构及跨度参数)。若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图纸上的数据不一致的,以数据小的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以上证明材料必须齐全,缺一不可。 ②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如为分批验收的,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验收日期在后的为准)。 ③工程总承包(EPC 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及联合体业绩予以认可,但仅认定投标人在该项目中承担的施工部分,如业绩资料中未载明其承担部分的内容及面积的,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④业绩证明材料的施工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单位名称变更的,须同时提供变更材料。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 2 分 |
2.3.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略)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 0.9 分,每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注: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 | (略) 分 |
2.3.4(4) |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 / | (1)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的确定。高投标限价各子目综合单价下浮 %乘以权重系数 %((略)%及以上),加所有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报价中相应子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剔除超过高投标限价中相应价格正负(略)%的综合单价)乘以权重系数 %((略)%及以下),确定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2)将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进行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略)%且该子目的合价金额超过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 %(一般为评标价的0.5%-1%)的,有一项扣0.1分,多扣1分。(3)特殊情形下,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调整方式:□评标结束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分 |
2.3.4(5)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信用评价评审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企业(房建)信用得分/ (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注:(略)(房建)信用得分为准。②未参加南通市建筑业(房建、市政)企业信用评价的企业可按照《关于申领南通市建筑企业(含监理)信用评价初始信用分的通知》申领信用分,具体要求详见该通知文件。 | /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