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东升镇北部片区朱房四街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安置房用地)((略)-1#住宅楼等(略)项)、((略)-1#住宅楼等(略)项)、((略)-1#住宅楼等(略)项)、(((略)-1#住宅楼等(略)项)((略)-1#幼儿园等5项)((略)-1#化粪池等4项))、((略)-1#住宅楼等(略)项)五个工程(专业工程:(略)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海淀区东升镇北部片区朱房四街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安置房用地)((略)-1#住宅楼等(略)项)、海淀区东升镇北部片区朱房四街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安置房用地)((略)#地块)、海淀区东升镇北部片区朱房四街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安置房用地)((略)#地块)、海淀区东升镇北部片区朱房四街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安置房用地)((略)#、(略)#、(略)#地块)、海淀区东升镇北部片区朱房四街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安置房用地)((略)-1#住宅楼等(略)项)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核)〔(略)〕(略)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北京清上未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为 东升镇朱房四街,东至规划清河毛纺厂中路,南至规划研发地块HD(略)-(略)-(略),西至规划朱房南三街,北至规划朱房村中路。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出资比例为 (略)%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海淀区东升镇北部片区朱房四街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安置房用地)((略)-1#住宅楼等(略)项)、((略)-1#住宅楼等(略)项)、((略)-1#住宅楼等(略)项)、(((略)-1#住宅楼等(略)项)((略)-1#幼儿园等5项)((略)-1#化粪池等4项))、((略)-1#住宅楼等(略)项)五个工程(专业工程:(略)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建十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 海淀区东升镇北部片区朱房四街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安置房用地)((略)-1#住宅楼等(略)项)、((略)-1#住宅楼等(略)项)、((略)-1#住宅楼等(略)项)、(((略)-1#住宅楼等(略)项)((略)-1#幼儿园等5项)((略)-1#化粪池等4项))、((略)-1#住宅楼等(略)项)五个工程(专业工程:(略)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略).(略)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略).(略) (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东升镇朱房四街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计划工期 (略) 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 本项目燃气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燃气工程(不含预留预埋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外燃气工程中的设备、材料、燃气报警系统、地下管线防外破预警系统等的供应、安装、调试、报验、燃气集团通气验收等工作内容。
2.6其他 本项目户内低压燃气管0.1Mpa,调压箱中压燃气管0.4Mpa。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新]及以上 资质,近 5 年 具有已竣工的建筑面积在(略)万平方米(含)以上或合同额在(略)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一级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资质(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1(新)资质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失信被执行人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1)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2)其他要求 /
5.资格预审方法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条件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请于 (略) 年 (略) 月 (略) 日 (略) 时 (略) 分至 (略) 年 (略) 月 (略) 日 (略) 时 (略) 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略)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凡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略) (略) 年 (略) 月 (略) 日 (略) 时 (略) 分。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本工程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略).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 地 址:(略) | 地 址:(略) |
| 联 系 人:(略) | 联 系 人:(略) |
| 电 话:(略) | 电 话:(略) |
| 传 真:(略) | 传 真:(略) |
| 电子邮件:(略) | 电子邮件:(略) |
|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略) | |
|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略) | |
| 招标人内部纪检监督联系方式:(略) | |
|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略) | |
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日期: (略) 年 (略) 月 (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