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编号:(略)-W(略),(略)-W(略),(略)-W(略),(略)-W(略)
预算金额(元):(略)
高限价(元):(略)(本项目设高投标限价人民币(略)万元(超声乳化玻切治疗仪I(配置1:(略)
采购需求:
包名称:(略)
数量:(略)
预算金额(元):(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略)
合同履约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
2)投标人为投标货物制造商,且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经营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
3)投标货物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投标货物按照医疗器械管理时适用);
4)投标人为专业生产本次所需设备的制造商,或经有效授权的代理商;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