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郑州国际文化交流中心项目精装修工程(不含硬装)-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郑州国际文化交流中心项目精装修工程(不含硬装)-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郑州市郑汴文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建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项目编号:(略)
2.3项目概况:(略)
2.4招标范围:(略)
2.5供货周期:(略)
2.6质保期:(略)
2.7质量要求:(略)
2.8标段划分:(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略)
3.2投标人应为家具制造商或代理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产品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不允许同一品牌货物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投标。
3.3业绩要求:(略)
注:(略)
3.4人员要求:(略)
3.5财务要求:(略)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内(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企业自行出具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投标人没有尚在执行期的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包括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限制投标期内的处罚),或者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须出具(略)年1月1日以来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的承诺书(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
(4)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略)
①重大税收违法查询,查询路径:(略)
②单位失信查询,查询路径:(略)
③法定代表人失信查询,查询路径:(略)
④项目负责人失信查询,查询路径:(略)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页截图,截图须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以上查询结果提供相关网页证明,证明须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经查询若上述查询对象任意一个存在失信记录的,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注:(略)。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时间:(略)
4.2方式:
①邮箱报名:(略)
②现场报名:(略)
4.3售价:(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招 标 人:(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略)
监督部门:(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