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广大工会会员,动员全县各单位工会和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与提振消费助发展行动,桃江县总工会现面向全县征集为工会会员提供普惠服务的合作商家,合作协议到期的商家须按本公告要求重新申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退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商家类别
1.商场超市类:(略)
2.餐饮住宿类:(略)
3.文旅健身类:(略)
4.其他商家。
二、征集条件
1.报名商家须具备本行业营业相关资质,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本县境内设有实际经营场所,能够为工会会员提供线下消费服务。近三年内,无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的行政处罚记录,无重大消费投诉记录,无制假售假、价格欺诈、侵害消费者权益等不良经营记录,且经营状况和信誉良好。
2.商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征信。
3.自愿接受县总工会及合作银行(长沙银行)的管理与监督。
4.自愿为工会会员提供不低于以下折扣标准的商品和服务(烟酒类商品不纳入本次普惠折扣范围,折扣不与商家其他优惠叠加使用):(略)
5.从业人员(略)人以上的商家,应依法建立基层工会组织。
三、合作时间
合作期限为二年,到期重新征集。合作期内,受到与普惠服务直接相关且影响合同履行的行政处罚,经举报查实未履行折扣承诺的或上级政策要求发生变化的,桃江县总工会有权终止合作。商家如需终止合作,应提前(略)日书面告知县总工会。
四、资料提交
申请商家需向桃江县总工会提交《桃江县职工普惠商家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供以下材料:(略)
五、征集程序
1.有合作意向的商家填写《桃江县职工普惠商家申报表》,携有关资料一并交桃江县总工会(略)室。
2.由县总工会函请市场监管、税务部门核查申请商家经营合规情况,再对报名商家的准入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签订合作协议。
3.经审核通过的合作商家名单,将通过桃江县工会微信平台发布。工会会员通过“湘工惠”APP或长沙银行“普惠卡”在合作商家刷卡消费,享受对应折扣。
六、报名时间
(略)年9月(略)日至(略)月(略)日(材料送达时间以县总工会(略)室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略)
附件:(略)
桃江县总工会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