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对万州区(略)年第四批财政专项资金
项目实施方案(第二部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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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农委发〔(略)〕(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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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业主:
你们报来的万州区(略)年第四批财政专项资金项目6个实施方案收悉。按照《关于下达(略)年第四批农业上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万州农委发〔(略)〕(略)号)文件要求,经区农业农村委研究、评审,现将实施方案批复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略)
(二)建设地点:(略)
(三)实施单位:(略)
(四)监管单位:(略)
(五)建设内容:(略)
二、资金安排
本次批复万州区(略)年第四批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第二部分)实施方案共6个,总投资(略)万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略)万元,资金来源:(略)
三、高度重视项目推进
项目业主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序时进度,打表推进,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并完成竣工验收销号;同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将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摆在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项目监管单位要切实履行好项目的日常监管责任,全程跟踪项目的实施、资金使用及绩效目标实现;督促业主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醒并指导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后续生产过程中,加强安全保障和相关措施,确保项目在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进。
四、落实公告公示制度
参照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要求落实项目公告公示制度,项目实施单位,接到上级资金项目正式文件(通知)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时间不得少于(略)个工作日。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对项目方案、开工情况、实施情况、完工情况、绩效完成情况等在对外网站或公示栏进行公示。
五、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按照资金拨付管理要求,分项目启动、进度过半、竣工验收三个阶段,按项目业主申请、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区财政局拨付的程序审批拨付。项目启动后,可申报使用(略)%—(略)%的启动资金;项目建设进度过半,可申报使用(略)%—(略)%的进度资金。项目完工后,业主单位自行根据实际情况选取结决算单位开展结决算,按照结决算金额使用剩余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弄虚作假,严禁故意拖延资金拨付。请对照上述要求,加快财政补助资金的拨付进度。本次批复的建设内容,不得再申报其他财政资金。
六、加强项目变更管理
项目批复一经下达,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内容、规模、标准确需变更的,由项目业主或监管单位报区农业农村委进行调整,坚决杜绝先调整后报告。
七、强化项目绩效管理
项目业主应严格执行绩效管理相关规定,全面完成设定的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管理原则,对项目选择不精准、论证不充分、工程进度较慢、工程质量较差、随意变更项目、资金长期闲置甚至挤占挪用贪污等问题要予以问责。
七、加强项目验收管理
项目业主负责项目的自查验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附件2列示的资料清单及时收集完善项目资料,经自查验收合格后及时向区农业农村委提出验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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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略)
2.项目档案资料清单
3.档案资料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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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略)年9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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