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山西潞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化产VOCs综合治理项目(EPC):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略)
(2)施工资质:(略)
(3)投标人资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无“资质异常”标注,投标文件中须附投标截止日前7日内的平台查询截图,未提供或存在异常标注的,否决其投标。
3.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略)
(2)设计负责任人:(略)
(3)施工负责人:(略)
(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需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业绩要求:(略)3/h的EPC总承包项目业绩或设计+施工业绩(联合投标的分别提供设计和施工业绩)至少一项。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略)
5.财务要求:(略)
6.信誉要求:(略)
7.其他要求:(略)
8.本项目允许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的牵头人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对项目全过程、全要素管理负总责。(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各方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