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精准落地《印发<关于激发市场活力扩大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屏住建发〔(略)〕(略)号),统一政策执行标准、规范申报审核流程、明确部门职责分工、杜绝政策落地偏差,保障各类住房消费惠民政策、扶持举措精准兑现,特制定本操作指引。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屏山县行政区域内,政策有效期内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优惠、财政补贴、消费券、房票安置、公积金贴息、税费减免、就业帮扶等全部配套政策的申报、审核、兑付及后续管理工作。
二、核心定义
(一)首套商品住房。购房家庭在屏山县行政区域内本次新购住房为家庭(家庭成员主要包括夫妻和未成年子女)商品住房,县房产套数以房产管理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结果为准。
(二)政策名录内项目
由县住建局梳理公示、纳入本次惠民政策扶持范围的县域在售新建商品住房楼盘项目,实行动态更新、定期公示。
三、通用规则
(一)时限要求:(略)
(二)主体要求:(略)
(三)材料要求:(略)
(四)诚信承诺:(略)
四、鼓励住房消费条款操作细则
(一)引导企业自主让利(普惠优惠)
1.政策内容:(略)
2.执行标准。
(1)参与主体:(略)
(2)优惠内容:(略)
(3)落地要求:(略)
3.监管职责。县住建局负责统筹房企优惠备案、公示及日常监管,严查虚假宣传、优惠不兑现等违规行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二)特殊刚需群体定向购房补贴
1.补贴对象(仅限择其一享受,不予叠加)。
(1)子女在县城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院校就读,在本县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家庭。
(2)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孩、三孩购房家庭。
(3)屏山县城工业园区务工购房人员。
2.补贴标准。按所购商品住房建筑面积(略)元/㎡计发,每户高不超过(略)元,超出部分不予计发。
3.申报材料(须在政策有效期届满后 6 个月以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1)通用材料:(略)
(2)专项材料。
①学生家庭:(略)
②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孩、三孩家庭:(略)
③园区务工人员:(略)
4.审核流程。购房人申请购房补贴→填写《屏山县特殊刚需群体购房补贴审核表》并提交相应资料→县房产管理所窗口审核→县住建局审核→县住建局组织公示(申报工作结束后,由县住建局对审核合格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县住建局按批次拨付至申请人→购房补贴资料归档。
(三)重点群体安居生活消费券
1.发放对象(只能选其一,不得叠加)。
本县行政区域内政策性搬迁群体(征地拆迁、地质灾害避险、向家坝水电站蓄水新增影响区、山洪灾害危险区等)、县城工业园区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工会会员、村(社区)工作者和县外户籍人员等群体。
2.发放标准。按所购房屋建筑面积(略)元/㎡计发,无封顶限制,可与上特殊刚需群体定向购房补贴分别申领、叠加享受。安居生活消费券由县商务发展中心组织发放,申领以后必须在1个月内激活,激活以后6个月内使用;消费券遗失不补,逾期未激活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享受该项补贴。
3.申报材料(须于合同签订1个月以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1)通用材料:(略)
(2)专项材料。
①政策性搬迁群体:(略)
②园区务工人员:(略)
③新就业大学生:(略)
④工会会员:(略)
⑤村(社区)工作者:(略)
⑥县外户籍人员:(略)
4.办理流程。购房人申领安居生活消费券→填写《屏山县安居生活消费券申领表》(附件2)并提交相应资料→县房产管理所窗口审核→县住建局审核→县商务发展中心按批次组织发放至申请人→激活(申请1个月以内)→使用(激活后6个月以内)→资料归档。
(四)房票安置服务优化及资金兑付
1.安居推介服务。县住建局常态化组织县城宜居推介会、实景看房活动,联动开发企业开展线上线下看房服务,建立购房意向台账,精准对接群众安居需求,提升成交转化率。
2.房票兑付流程。
(1)房票认定:(略)
(2)分期兑付机制:(略)
(3)纾企赋能:(略)
(五)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政策落地
1.申请条件。
(1)男性(略)—(略)岁,女性(略)—(略)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开户后一次性补缴6个月及以上)。
(3)本县范围内新购自住住房或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略)个月以内的存量商业贷款。
(4)所购住房经公积金中心合作银行认定为首套住房;
(5)无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
(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2.办理流程和贴息
申请人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宜宾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向公积金中心合作的商业银行提交贷款资料→合作银行审核提交→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合作银行按月向公积金中心推送还款信息→贴息(公积金中心次月5日(节假日顺延)贴息到灵活就业人员本人公积金账户)。
(六)征收拆迁契税优惠政策
1.减免规则:(略)
2.办理时限:(略)
3.必备资料:(略)
五、保障措施落地细则
(一)健全多方协同联动机制
1.牵头单位。县住建局为总牵头单位,统筹政策整体落地、日常调度、问题整改、台账汇总。
2.成员单位及职责。
(1)县财政局:(略)
(2)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略)
(3)县商务发展中心:(略)
(4)屏山县公积金管理中心:(略)
(5)县税务局:(略)
(7)县教育体育局:(略)
(8)县卫生健康局:(略)
(9)县总工会:(略)
((略))各乡镇人民政府:(略)
3.联动机制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常态化开展市场监测、政策复盘、舆情引导,及时解决政策落地堵点难点,稳定住房消费市场预期。
(二)资金要素保障管理
依托多部门联动体系,统筹做好各项购房补贴、配套扶持资金筹措与兑付管理,规范资金拨付流程,保障各类购房补贴、贴息政策足额及时兑现。
(三)安居后续配套服务
1.就业摸排:(略)
2.用工对接:(略)
3.便民岗位安置:(略)
4.长效服务:(略)
六、附则
(一)本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与配套实施措施有效期一致。
(二)本指引实施期间,国家、省、市如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三)本指引由屏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县直相关部门负责终解释。
(四)各相关单位可根据本指引细化办理流程,提升政策落地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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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略)
2.屏山县安居生活消费券申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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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年9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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